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提示广大市民做好防护,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经过流行病学调查询问,现将4月27日0时-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3例及无症状感染者1例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
病例一:李某,女,54岁,无业。常住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和平小区。系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哈医大一院住院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4月27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4月8日8时许,因发热和支气管炎等症状,在丈夫陪同下乘坐儿子驾驶的私家车,到哈医大一院就诊并入住12楼呼吸一科17病房(全程均佩戴口罩)。
4月9日—22日,在医院住院,未外出。期间,10日21时许,因同病区出现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与丈夫一同转到13楼7病房;13日,与丈夫一同转到12楼7病房;
4月22日21时,因病房消杀,与丈夫一同转到呼吸科11楼高二病房。
4月23日—27日14时,在哈医大一院呼吸科11楼高二病房住院。期间,25日核酸检测结果疑似阳性,27日核酸复检结果呈阳性。
4月27日14时,由120救护车转至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病例二:唐某,女,65岁,退休职工。常住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黑山街10号。系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哈医大一院住院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的妻子,曾多次到过哈医大一院送餐和探视。4月27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26日—4月10日,多次到哈医大一院5楼ICU病房、12楼呼吸一科13号病房、13楼呼吸三科11号病房给住院的丈夫送餐和探视(出行方式等详情正在核实)。
4月11日,从家到哈医大一院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后返回家中(详情正在核实)。
4月12日—24日,居家隔离未外出。期间,24日再次采样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
4月25日19时,因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救护车送至南岗隔离点集中隔离。23时因有咳嗽症状,由120救护车送至省农垦总院发热门诊就诊。
4月26日20时,由120救护车转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病例三:张某,女,38岁,护士。常住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龙军小区。在发热门诊工作期间,曾接触多名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4月27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4月10日11时,从龙军小区家步行到单位。12时从哈医大一院站乘104路公交车到工程大学站下车,12时15分在李孩家羊汤馆(一曼街2—45—22号)购物后回家。18时40分与女儿步行去大润发(南岗店),18时55分到达超市,19时27分离开,19时29分在超市门口秋林里道斯食品购物,随后步行回家,19时47分进入军工院内,20时左右在家附近的微利超市(微利盟科店)、群乐超市、家乐(餐饮美食)购物,20时20分到家,再无外出。
4月11日,居家未外出。
4月12日11时20分,独自从家外出,11时27分从工程大学站乘104路公交车到哈医大一院站下车,11时40分到单位上班。19时到吉林街87号国煤宾馆(为防止交叉感染,单位统一安排的集中居住地)办理入住手续(未入住)。20时13分从哈医大一院站乘55路公交车到工程大学站下车,20时22分进入军工院内,20时30分步行到家后未外出。
4月13日14时,从工程大学站乘104路公交车到秋林公司站下车,14时15分到国煤宾馆(吉林街87号)入住。17时30分从国煤宾馆(吉林街87号)步行到单位上班。工作期间,均穿戴防护用具。
4月13日—25日,一直在单位轮班值班,下班后回国煤宾馆(吉林街87号)居住。工作期间,均穿戴防护用具。
4月25日10时,在单位做肺CT和血常规检测。12时进入哈医大一院发热病房隔离至27日。
4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4月28日0时,由120救护车转至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二、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病例一:李某,男,53岁,无业。常住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和平小区。系确诊病例一的丈夫。4月27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4月8日8时许,因妻子有发热和支气管炎等症状,陪同妻子乘儿子驾驶的私家车到哈医大一院12楼呼吸一科17病房住院治疗(全程均佩戴口罩)。
4月8日—22日,在医院陪护。期间,10日21时许,因同病区出现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与妻子一同转到13楼7病房;13日,陪同妻子转到12楼7病房;22日21时,因病房消杀,与妻子一同转到呼吸科11楼高二病房。
4月23日—27日,在医院陪护。期间,25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疑似阳性,27日核酸复检结果呈阳性。
4月27日14 时,由120救护车转至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以上4人行动轨迹还在深入调查核实中。
三、更正信息
经核对确认,现对4月26日发布的1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信息进行更正:
确诊病例王某,4月7日10时许,步行到东方瑞景永辉超市(清华大街235号吾悦广场负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