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節稅籌劃的三個方向、兩個原則


個人所得稅節稅籌劃的三個方向、兩個原則


一、個稅籌劃應把握的三個方向

1、在保證實際所得不變的前提下,同時減少名義所得和名義支出,從而降低應納稅所得額。比如把個人收入變為單位對職工的福利勞保支出,個人收入就可以在單位經營成本中稅前扣除。

2、對可以減除一定費用的應稅所得項目,應儘可能擴大減除費用額度。比如在房屋出租收入繳納個稅方面,若在房屋出租期間對房屋進行維修,那麼維修費用就可以在稅前進行扣除,從而擴大減除費用額度。

3、只要將企業註冊到我們工業園區優惠政策地,可享受增值稅、企業所得稅30%-60%的財政獎勵。,納稅大戶可“一事一議”。另外可以註冊個人獨資,核定徵收後綜合稅負低至4.86%,有效解決企業及個人個稅高,成本難,分紅,高管工資等問題,節稅力度高達90%!

個人所得稅節稅籌劃的三個方向、兩個原則


二、個稅籌劃應遵循的兩個原則

1、綜合效益原則。納稅籌劃不能孤立進行,如果某項納稅籌劃取得了節稅效果,卻增加了其他方面的支出,這樣進行納稅籌劃就值得商榷。

2、稅收籌劃前瞻性原則。任何一項具體的納稅籌劃方案的研發、選擇、確定,都必須在該方案所涉及的納稅事項已成為既定事實之前。如果該涉稅事項已成既定事實,再事後進行“籌劃”,就是掩蓋事實真相,偽造、變造、隱匿相關資料,納稅人將承擔偷稅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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