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里生产丹麦曲奇?惠阳法院严厉打击制假售假

一户不起眼的出租屋里,可能在生产假冒丹麦蓝罐曲奇;一间普通的网店,可能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何氏狐臭净”商品……一些人为了牟取暴利,以假乱真,制假售假。记者26日从惠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阳法院”)获悉,去年,该院共新收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件,审结6件,生效判决7人,判处罚金合计200000元,主要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罪名,有力地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保护了涉案品牌包括飘柔、海伦仙度丝、潘婷、CALVIN KLEIN、丹麦蓝罐曲奇、何氏狐臭净、中华(香烟品牌)、芙蓉王(香烟品牌)、苏烟(香烟品牌)、云烟(香烟品牌)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挽回了经济损失10,968,227.67元,为惠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警示一】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仅仅是民事侵权行为,还有可能是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制假售假“一条龙” 主犯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7月,黄某承租一栋出租屋,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雇请马某等多人(均已判刑)生产标有CALVIN KLEIN、宝格丽、浪凡、阿玛尼、普拉达等商标标识的假冒香水,马某等多人分别负责管理该假冒香水加工点的日常生产工作、接收制作香水的原料及调配香水等工作以及香水包装工作,黄某则负责销售上述假冒香水。

经惠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结伙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综合全案事实,惠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案例:警惕!生产假冒品牌洗发水的空瓶子也可能涉嫌犯罪

2015年8月份起,吴某作为出资人,以两处出租屋为生产窝点,专门生产假冒飘柔、海伦仙度丝、潘婷等品牌洗发水的空瓶子并销售给他人牟利,分别由顾某等人(均已判决)负责对窝点进行管理、在假冒的洗发水空瓶子上粘贴伪造的注册商标、打包装、送货到物流公司。

经惠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全案事实,惠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散装曲奇披上“新马甲” 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未经丹麦蓝罐曲奇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庄某伙同曾某(另案处理)以一居民楼为作坊,将散装的曲奇饼干装入印有丹麦蓝罐曲奇商标字样的铁盒内。庄某和曾某均为该作坊负责人,庄某负责联系车辆拉货,曾某则负责承租场地和安排工人生产。

经惠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庄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结伙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综合全案事实,惠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警示二】明知商品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不仅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甚至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开网店售卖假冒商品,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016年,卢某为谋取不法利益,通过百度搜索“何氏狐臭净”找到一间网店,从该网店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何氏狐臭净”商品(仅瓶子及防伪码与正品不一样),再通过网上购买授权销售代理合同范本,使用互联网找人通过PS,从而伪造制作“何氏狐臭净”商品授权销售代理合同,骗取消费者信任其有“何氏狐臭净”商品代理权,进而在其开办的淘宝网店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何氏狐臭净”商品。2013年至2014年期间,卢某使用本人身份证及他人身份证,先后在淘宝网注册三家网店,并从2016年5月开始在上述三家淘宝网店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何氏狐臭净”商品。

经惠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人民币达211139.0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全案事实,惠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卢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假冒注册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可能侵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甚至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大家要了解侵犯知识产权的严重后果,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共同保护知识产权成果,为保护科技创新、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文化繁荣出一份力。

【记者】卢慧

【通讯员】邓丹妮 杨燕珍

【作者】 卢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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