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現在那麼多小產權統建樓,以後何去何從?

龍華坂田村委花園樓


深圳市做為小產權房的起源地,深圳小產權房的經營規模之大是中國首位的。在深圳市迅猛興起的情況下,很多外地人口的湧進造成了十分實際的住房難。除此之外深圳市商住樓提供與外地人口中間存有很大豁口,這給深圳市的小產權房造成了發展趨勢機會。小產權房以便宜的價錢迅猛搶佔市場,引發全國性範圍之內的規模性效仿。今日小產權房的難題不容忽視。現行政策方面依然不肯定小產權房未予肯定,不許建、不肯定變成了小產權房最本質的難題。那麼小產權房將來到底出路在哪裡呢?

我們都知道小產權房都是建成在集體用地以上的小產權房,而集體用地發售也將被當作是小產權房發展方向與轉折。可是,小產權房的特性為住房,集體用地發售也不可以做為住房採用。真正變局的方法都是將小產權房收歸變為住房特性以外的房地產。可是這也將會動到小產權房居民的權益也無法實行。

深圳小產權房前兩年或許趨勢很猛,可是近些年價錢同樣是節節攀升,不可以申請貸款、都沒有房產證、不可以落戶口等要素確實還不如深圳市的公寓式住宅,公寓樓至少是靠譜房地產,能夠貨款無顧慮。故此說小產權房現階段用來自住還行,由於集中化處理小產權房的難題並不可以一下就給處理,儘管最終處理小產權必定會得出,但仍需用時間來處理它,直至小產權自身逼迫自身都沒有盈利増漲,沒有價格低廉的深圳小產權的優點就能夠解決了







中山房產知識小龍


深圳的小產權房有其歷史意義,一方面,小產權房為許多外來人口提供了立足點,為一些工業提供了便利,對深圳經濟有促進作用;另一方面,“小產權房”的大量存在限制了本來土地供應緊張的深圳的發展;


小產權房並沒有國家頒發的紅本房產證,交易不會在國土局正規登記,也正是因為這樣,小產權房的交易並不正式,購房後的房屋糾紛不在少數。


我覺得深圳為了對於小產權的態度如下:


一方面,是禁止新建與銷售小產權房。嚴格審核以農村集體名義申報的住宅建設項目,嚴格執行“一戶一宅”的規定,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從源頭上禁止“小產權”項目。


另一方面,是合理處置已建成與已售出的小產權房。在今年的兩會意見中,深圳處置小產權房的大致思路轉化為將其轉變為保障性住房-對於已建成與已出售的小產權房,滿足申請保障性住房條件的家庭,可為其辦理保障性住房房產證明;


而不滿足申請保障性住房條件的家庭,但收入偏低,且購買小產權房只用來自住,那麼就讓他們補繳土地出讓金、稅費等一系列費用,並按商品房為其辦理產權證明。


除此以外,還包括了部分非住房類小產權房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實現轉正,拆遷後補償方式的多樣化及補償金額計算方法的重置等,都是今年深圳針對小產權房提出的應對性措施。


行城


去深圳的一大部分人都是住在這種小產權統建樓裡面的,因為深圳早期的規劃問題,然後他的違章建築特別的多。

在發展前期的話,這種其實是非常有利的,因為一個人去到深圳的話,你直接讓他住小區房,一個月幾千塊錢的租金,他肯定付不起,活不下去,那這個城市就很難發展起來,但是他住在這種農民房裡面,他的租金很低,他就能承擔這個生活成本,他就能在這邊待下去,他就能給這個城市帶來發展,帶來建設,帶來貢獻。

一個城市發展到後期,他需要完善他的城市面貌,建設更好的一個城市名片,它就必須要清除這些建築,所以現在就是各種改造,各種拆除。整個深圳到處都是工地,特別是這種城中村裡面三線下地、雨汙分流、光纖入戶、到處都在搞這種建設。

目前的話有些比較偏的地區,還有一些村裡面村委權利比較大的,還在搞這個統建樓。他這個房子的價格比商品房便宜了很多,所以還是很多人買這個房子。

這種房子以後能拿紅本的概率就比較低,一般都是拆除的,就算不拆除的話,也會限制你的各種權利,因為你前期沒有投入這個成本,沒有交這個稅,後期讓他跟商品房享受一樣的價值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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