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業書傳說故事之十一:只有十七個字的狀字

只有十七個字的狀字

有個女子出嫁不到一年,丈夫就死了。想改嫁,本家人不願意,說什麼守孝不過三年,不能改嫁。按當時的封建禮教,如果女子執意改嫁,需縣令批准。聽說盧曰書主持正義,又善寫狀字,該女子就去找他。盧曰書聽罷女子陳述,提筆寫了十七個字的狀字。

在大堂上,縣令攤開狀字一看,上寫;十七嫁,十八寡,公死婆嫁,無子家貧,嫁不嫁?

縣令揮筆批道:準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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