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第六天

“宝贝儿,谁要敢欺负你,我就弄死他!”

- 1 -

第六天的时候他已经不像早前那么腼腆了。虽然被我们当风景点缀拍大片时还是会笨拙地摆 POSE,忍不住腼腆地笑。

昊男就是不会装酷啊,虽然有这么酷的名字。

灵子对此小失望,然后我们几个妹子都开玩笑说他像淘宝爆款男装麻豆。如此他就更是不好意思地装不来酷了。

我从庙里出来,就碰到等在我们约定的集合地百无聊赖磨搓着脚下泥土的昊男。

“就一个小寺庙,你怎么能看那么久。”

“我跟庙里的住持聊了一会儿。”

“你居然信佛?”

他停下了无聊的搓脚动作,抬起头来看着我,脸上夹杂着好奇、不可置信和没有恶意的轻蔑表情。

我无奈地笑了,“大师说我执念太重,今生怕是修不成正果了。”

“怎么说?”

“佛家讲究的是去执,而我是最固执的人。所求太多,而且一个都不想放弃。”

“你想要什么?”

我礼貌地微笑着,转头去看天。

他似乎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用想要表达安慰却忍不住透着嘲笑的语气说:“你不觉得,佛家追求的去执,其实本身就是一种执念吗?”

我们两个佛教的外家人,忽然在蹩脚地打起了机锋,仿佛去过一次寺庙,跟高僧攀谈过几分钟,就开始参禅悟道了。

然而我从来不信这种形式化的顿悟。就像一个人不可能去了一趟西藏就变得虔诚。

我告诉昊男我听过的最荒谬的故事是佛教里屠夫和和尚的故事。一个和尚做了一生善事却因最后一刻的贪念而下了地狱,一个屠夫杀了一辈子生灵却因一刻的善念而成了佛。

昊男自然对此嗤之以鼻,从各种角度讽刺着佛教的荒谬性。

我却被故事里的佛理绊住。

人生有几十年。

某个瞬间的狂喜或疾痛是否真的能掩盖住几十年的平庸而成为这一生的全部意义?还是说平庸本身就是生命的基调?

张爱玲说过,生命是一件华美的袍子,上面长满了虱子。那是旁观者的角度。

从经历着的角度,更准确的说法是:生命是一个布满锈迹的杯子,上面镶嵌着钻石。

我一直认为,生命是自己去体会去经历的,不是给人观摩的袍子。

如果你的生命中有钻石,旁人只会看到钻石,而遍布一身的锈迹不过是钻石的陪衬。

但对于你,难道不是锈迹才是生命的常态吗?那些只有你能看到锈迹,占据了你人生的绝大部分篇幅,构成了你生命的基调。

然而人类,骄傲又固执的人类,始终还是情愿用难得一见的钻石来定义自己的人生。

- 2 -

年少无知时我总想着理解人性,而在卓尔山夹着雪花的寒风里我只想理解我自己。

我去云贵高原湖泊看日出,我以为我进入了神灵的结界。我把过往写成故事,把昔日的纠缠敲打进键盘的韵律里,我以为自己已经悟道。

然而下一秒还是执迷。

梁女人说我执迷是因为还没有了结。就像所有依然经受着的苦难无法诉诸语言。

所以究竟是悟了才能了,还是了了便能悟?

到最后,真正重要的,究竟是长年累月的经历,还是某一刻的顿悟或堕落?

而显然昊男没有这样的苦楚。他的执念是没有执念。

几个月后在深圳阴冷的冬夜里,我穿着鱼尾裙和英伦风的长外套,昊男还是一副随意混搭的,淘宝爆款麻豆的样子。

于是我又变得年少无知而企图理解另一个人。

而昊男却像一张白纸一样无迹可寻。

他说,他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他学电器专业,毕业后在汽车行工作,然而他并不爱这一行,他不挑工作,公司派他来深圳出差他就来了。他不爱任何东西,有时也想弄明白,有时觉得这样也挺好。

“我不信,你总有喜欢的东西,不可能什么偏好都没有。”

“你不觉得这样正显得我很特别吗?每个人都有偏好,就我没有。所以我是最特别的那个。”

好吧,你赢了。

我们聊了各种话题,我企图了解他,可最后都会绕回我身上。

奇怪的是我知道他并非刻意隐瞒,他并非不真诚,并非不希望被了解。

他说,“刚刚在地铁口都没认出你来。”

“才几个月你就把我忘了?”

“怎么会忘?可是我没见过你穿成这个样子呀!”

我想起在青海旅游时我穿着蓝色冲锋衣,扎着马尾戴着鸭舌帽,一脸的风尘仆仆。

“你应该多穿这种衣服,不要再穿冲锋衣了。”

我想要争辩几句,但想想算了。

在青海的时候他叫我姐,他是我们这行人中最小的一个,他管谁都叫姐。

然而那天在地铁站看到我后,再不叫我姐。

那天我们无所不谈,好像要把在青海没有聊过的话题都聊一遍。

好像可以一直聊下去,直到我带他找旅馆入住时前台要求看我们两个人的身份证,我才意识到,毕竟,我们还是生活在世俗里。

- 3 -

第六天,我们都知道下一天就是分别。

前五天来我一直与雪山保持着距离,不要靠近,不能走远。

走远了怕我看不清你,靠近了怕你看穿我。

前五天来我也一直与同行人保持距离。不是害怕,是不必。

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

而直到第六天我才明白,既然是过客,又何必?

所以我们一起爬上卓尔山,一起被凛冽的寒风吹得瑟瑟发抖,一起疯疯癫癫地乱喊然后被大马哥严肃地制止。

我们沿着山路下去时,夕阳把雪山映成了粉色。

爽爽和灵子相拥着不着边际地唱着各种串烧。小玉和大马哥走在前面,志刚不见了踪影。

我终于说,“我来之前就想着,一定要在草原上唱一次乌兰巴托的夜。”

“那你唱啊,这就是草原。”

我应该辩解这是雪山不是草原的,但我没有。

于是我扯着发炎干痛的嗓子,因为鼻塞和高原稀薄的氧气而上气不接下气地唱起了左小祖咒版本的《乌兰巴托的夜》。

那或许是我唱得最难听的一次。

抱歉!

但我不在意。昊男显然也没有在意。

当天晚上,他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洗手间里,在送给我的明信片上写下了:

“像我这种简单粗暴的糙汉子就只有一句话:宝贝儿,谁要敢欺负你,我就弄死他!”

(to be conti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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