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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市纪委监委会同东海县纪委监委,对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搭车收费问题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明分局、驼峰分局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报之机,通过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分会,违规收取数额不等的会员费,甚至向没有加入协会的个体工商户收取会员费,引发个体工商户投诉。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的投诉重视不够、处置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严明纪律,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监委决定给予东海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薛剑警告处分。东海县纪委监委给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李春太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县个私协会会长孙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长兼县个私协会秘书长李祖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杨勇、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员刘芳敏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明分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陈德虎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给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驼峰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徐晓峰、张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给予驼峰分局办事员杨鑫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意识,竭诚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氛围。
中共连云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连云港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