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3號文:必須招標工程項目再增5類

自2018年6月6日起,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再增加5類。

這是國家發改委日前印發的《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通知明確的。這五類是:

1.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礎設施項目;

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以及公共航空和A1 級通用機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

3.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通信基礎設施項目;

4.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5.城市軌道交通等城建項目。

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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