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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禮 由少年進入成年,是人生的一大轉折。我國古代,只有進入成年的人才享有一定的權利。比如家族中的議事權,社會事務的參與權,均田制時期的土地使用權;與此同時,也開始承擔一定的社會義務:納稅、服兵役,贍養父母等。可見,一個人進入成年不僅是他自己的事,而且是社會關注的事情。因此一個人進入成年要舉行成年禮。成年禮,男稱冠禮,女稱及笄。另外,只有成人才可以結婚,因此,成年禮成為婚禮之前必須經過的程序,是婚禮的前奏曲。

古人規定:男子二十歲為進入成年的標準年齡,可舉行冠禮。冠即帽子,又稱“元服”,《漢書·昭帝紀》“[元鳳]四年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顏師古注云:“元,首也;冠者,首之所著,故曰元服。”古代貴族成年人參加社會活動時必須戴帽子。《禮記·曲禮》說:“男子二十,冠而字。”又《冠義》雲:“已冠而字之,成冠之道也。”此言,男子到了二十便要行加冠禮,還要起個字(別名),表示他已不同於前,而是一個成人了。

成年禮有嚴格的儀式,身份階層不同,儀程簡繁有別。據《儀禮·士冠禮》記載,秦漢以前,對士的冠禮儀式是非常講究的。冠禮一般在宗廟裡舉行,由冠者的父親或兄長主持。另有專門負責加冠的人,這加冠的人被稱為“賓”。通常是父兄的僚友。事前須再三敦請方答應而來。行冠禮時,賓要給冠者戴三次帽子:第一次是一頂用黑麻布做成的,叫做“緇布冠”;第二次是一頂用幾塊白鹿布拼接成的,叫做“皮弁”;第三次是一種用白葛布或者絲帛製成的平頂帽,顏色紅中帶黑,與雀頭相似,故稱作 “爵弁”。三頂帽意義各不相同。緇布冠表示冠者從此有治人的特權,皮弁表示從此有服兵役的義務,爵弁表示從此有參加祭祀活動的權利。賓加冠時要有一個助手,稱作“贊”,大抵是負責接遞帽子。賓一邊加冠,一邊還得唸唸有詞,講一些對冠者勸誡和祝福的話。三次加冠畢,主人要設宴招待賓贊等人,叫做“禮賓”。接著冠者人家拜見母親,再由賓為其起個“字”,然後依次拜見兄、弟、贊,入室拜見姑姊。這以後,冠者換一身玄色衣帽,帶著禮品去拜見國君,鄉大夫,鄉先生等。最後,主人向賓敬酒,贈送禮品,冠禮方才結束。

女子的成年禮——及笄要早於男子。《禮記·內則》:“女子 ……十有五年而及笄。”《儀禮·士昏禮》:“女子許嫁,笄而禮之,稱字”。鄭玄注曰:“笄女之禮,猶冠男也。”舊時因此稱女子十五歲為“及笄”。但古時重男輕女,男子成年所要獲得的社會地位和履行的社會義務,女子一般不必承擔,因之女子的成年禮更多地是指女子已具備了可以出嫁的資格,所以,“及笄”往往也指女子已到可以出嫁的年齡。恐怕也正是因為這一點,後來一般在結婚前夕才為女子行笄禮。《杭州府志》“女子于歸(出嫁——引者)曰,母為之加笄。”笄禮也有固定時間,據《東京夢華錄》: “清明節,子女及笄者,多以是日上頭。”女子的笄禮程序與冠禮大致相同,但規模要小些,主持人是女性家長,賓和贊亦由女人擔任。笄,即簪子,加笄時,先把幼年時的“總角”髮式改變一下,將頭髮攏到頭上綰成一個髻。笄禮後即可嫁人,不稱名稱字 (別名)。

成年禮要放在吉日舉行,《儀禮·士冠禮》:“令月吉日,始加元服。”

成年禮,其源頭大致在氏族社會時期。氏族社會時的男女青年到達成熟期後,必須參加“成丁禮”才能成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員。冠禮,笄禮便是成丁禮的演化結果。時日遷延,成年禮雖仍舉行,但已無原先規模,後來便純粹成為婚禮前必須經辦的一個形式。古人謂“人生苦短”早婚早生子,因此男子的冠禮也便突破二十歲這個界限,十六歲便可舉行冠禮。《寧波府志》:“冠禮,男子十六歲,擇吉告廟,始冠,亦有及婚而冠者,三加請戒之禮。習俗久略。女子則當嫁時加笄焉。”有的甚至想讓孩子早日成婚,甚至要在孩子未成人時便行冠禮,婚娶,《西京雜記》:“梁孝王子賈從朝,年幼,竇太后欲強冠婚之。上謂王曰:‘兒堪冠矣’。王頓首謝曰:‘臣聞禮二十而冠,冠而字,字以表德,自非顯才高行,安可強冠之哉。’帝曰:‘兒堪冠矣。’餘日,帝又曰:‘兒堪室矣’。王頓首曰:‘臣聞禮三十壯而有室,兒年蒙悼,未有人父之端,安可強婚室哉’,帝又曰:‘兒堪室矣’。餘日,賈朝至閫而遺其舄,帝曰:‘兒真幼矣。’白太后未可冠婚之。”自然規律誰也難以悖謬。其實就是十六歲也未必合適。《醒世姻緣傳》第四十九回,寫晁源遺腹子晁梁十六歲考中秀才,過了一年,十七歲時,“晁夫人擇了正月初子時,請了他岳父姜副使與他行冠禮;擇了二月初二行聘禮;四月十五日子時與他畢姻。”但這晁梁生下來以後就由晁夫人摟著睡覺,稍大些,至了十三四歲,還是一個被窩,因嫌不方便,才讓他在腳頭睡。成了學生,做了秀才亦然伴著晁夫人在炕上讀書。到了結婚那天,晁梁倒是一切聽著晁夫人指教,拜天地,吃交巡酒,拜床公床母,坐帳牽紅,一切都依俗禮。到了晚上,“晁夫人道:‘這咎晚了。咱各人收拾睡覺。小和尚,你也往你屋裡去罷。’晁梁還掙掙的脫衣裳,摘網子,要上炕哩。晁夫人道:‘你往自家屋裡去罷。你待怎麼?’晁梁說:‘娘是待怎麼?叫我往那屋裡去?’晁夫人道:‘你看這傻孩子!你往後頭你媳婦屋裡合你媳婦睡去,我從今日不許你在我腳頭睡了。’晁梁道:‘真個麼?’晁夫人道:‘你看,不是真個,是哄你哩?’晁梁道: ‘這我不依。每日說娶媳婦兒。原來是哄我離開娘,這話我不依。這是哄我。’上了炕就往被子裡鑽。晃夫人道:‘好謅孩子,別要睡倒。起來往後頭去。’見晁夫人催的他緊了,把眼擠了兩擠,呱的一聲就哭,把個頭拱在晁夫人懷裡,甚麼是拉的他起來。不由晁夫人口裡說著謅孩子,眼裡撲簌撲簌地流淚。春鶯見了起先只是笑,後來也縮搭縮搭的哭起來了……晁夫人道:‘這是人間的大禮。你今年十七歲了,進了學,冠了中,你還小哩?那裡一個孃的話也不聽?這不眼下考科舉哩?你沒的往省下里迸場,京裡會試,你也都叫娘跟著你罷?你要做了官,也叫娘跟著你同上堂?這天已是三更了,我害困,你急趕到屋裡,打不了個盹也就天明瞭。起來我送了你屋裡去。’扯著晁梁的手往外走。晁梁往後掙。……那個光景,通似逃學的舊書生不肯赴學的模樣。無奈晁夫人拉著往外走,晁梁只得擦眼抹淚的去了。……撞了明鍾,只見晁梁已來門外敲門。晁夫人叫人與他開了門。晁夫人說:‘這們早起待怎麼?你在我腳頭再睡會子。’晁梁放倒頭鼾鼾的睡到日頭大高的,姜家來送早飯,方才起來……從此每日間挨抹到三四更才去,沒等到五更就往晁夫人屋裡來腳頭一覺,成了舊規。”

成年禮在清末已基本取消,餘緒僅在一些注重禮儀的士大夫家,“士大夫家,子弟十六,父命加冠,或岳丈為婿加冠。”(《良鄉楊志》)至今,漢族中已幾乎找不到成年禮的歷史遺蹟,但在一些少數民族中還保留著這種習俗。永寧納西族母系社會殘餘的成年禮,是給進入成年期的男子行穿褲子禮,女子行穿裙子禮,由親友賓客觀禮,承認他們進入成年,賦予他們結交異性朋友的權利,同時亦可公開參加各種青年社交活動。

其實,不只是我國,外國也有成年禮。北美印第安人,一到性成熟期,就要舉行成年禮,以圖騰文身或黥創,在身上留下本民族的印記,由於這是取得結婚資格的標誌,故青年人都樂予受痛,踴躍參加。(來源:中國風俗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