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法院爲農民工討回「血汗錢」

□杜光鵬 樊豔潮 張偉 報道

本報日照訊 7月6日上午,在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前來領取執行款的15名農民工向執行局局長王向東連連表示感謝。

今年4月份,東港法院執行局陸續受理了一批農民工申請強制執行勞動仲裁裁決的案件,被執行人是一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資金週轉問題,拖欠15名農民工工資11萬餘元達3年之久。案件受理後,王向東第一時間組織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瞭解:該公司沒有足夠的流動資產可供執行,僅有固定資產廠房及設備等,公司尚在運轉中,發展前景較好。

考慮到強制執行廠房和設備將導致公司無法正常運轉,甚至會使企業面臨破產危機。執行法官確定了最佳執行方案:只有讓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才能既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

隨後,執行法官多次與該公司法人進行交涉,耐心向其釋法析理,最終,被執行人籌借錢款主動履行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