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近日印發《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
“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有人也許會問:
“社保費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有什麼不同嗎?
我們就細緻地給您講講——
“為什麼社保費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
變化將會是巨大的?”
首先
以前的社保都是怎麼徵收的呢?
“以前各地社保費的徵收機構全國並不一致,有的地方是由稅務部門來徵收,有的是由社保部門來徵收。”
也就是說,以前的社保徵收單位
在全國各地是不一致的
而這次統一由稅務部門徵收後就一致了
這也出現了最重要的一個疑問:
“統一由稅務部門徵收後有什麼好處呢?”
最大的好處:
避免了漏繳、少繳等社保問題
“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提高了徵繳力度,有利於將社會保險費基向個人所得稅的稅基靠攏,解決長期存在的費基不實的問題。”
通俗來說就是
目前有的企業不給員工上社保
更為常見的是不給員工全額上社保
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
這種情況有望得到改變
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後,權責更加統一,依靠稅務部門長期形成的經驗豐富、強有力的徵收隊伍和系統,社保費徵收將更加規範化,也將保證社保基金的及時入庫,有效保護參保人的權益,同時也會減少甚至杜絕少繳社保的問題。
舉個例子
雖然你的實際工資每月有10000元
但企業卻按照社保繳費下限
來給你申報和繳納社保費
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以後
你和單位得按照實際工資10000元繳社保
其實就一句話,
以後您賺多少就按多少的實際工資繳社保
避免了那些不繳
或者按最低社保繳費下限
來繳社保的情況
比如:
您一直賺1萬元,收入穩定
以北京為例
之前有可能按照
北京最低社保繳費下限給您繳——
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2018年最低標準(下限)=2017年社平工資*40%=8467*40%=3387元
醫療保險
2018年最低標準(下限)=2017年社平工資*60%=8467*60%=5080元
生育和工傷保險
個人月繳為0
之前按繳費下限3387元基數繳
個人要繳納的五險金額為:
3387×8%+5080×2%(+3元大病統籌互助金)+3387×0.2%=382.33元
而未來要按你實際工資
也就是1萬元繳五險
個人要繳納的五險金額為:
10000×8%+10000×2%(+3元大病統籌互助金)+10000×0.2%=1023元
個人每月多繳費
(比最低社保繳費下限)
1023元-382.33元=640.67元
各位,如上面所計算
之前的您可能月入過萬
卻可能只繳382.33元五險
而新政,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
您必須按實際收入1萬元去繳五險,也就是1023元
那麼,到手的工資少了,是壞事嗎?
答案是!絕對不是!
首先,您要知道五險之中
單位承擔的比例是最大的:
比如養老保險
之前單位按3387元繳納的話
單位承擔比例為19%
則是643.53元
而以後若按實際工資繳納
如1萬元繳納的話
單位承擔比例仍為19%
則是1900元...
單位光在這一項上,便多繳了多少呢?
1256元
所以,社保按實際收入
而非最低繳費下限去繳
雖然您到手的工資變少
實則您所在單位繳費更多!
而更為關鍵的是——
“社保繳得多,社會權益增加了”
按照上述的例子,雖然你和企業當期繳納的社保費會變多,拿到手的工資會變少,但長遠來看是划算的,這將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權益。
繳費基數高低會直接影響基礎養老金高低。
此外,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完全由個人繳費形成,繳費基數越低,個人賬戶累積儲存額越低,最後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越少。
如果繳費基數低,劃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金額就少,就會影響職工待遇。失業保險金標準與個人繳費基數相掛鉤。社保繳費基數也直接影響到工傷職工的傷殘補助待遇和生育保險待遇等。
我們繼續說:
社保統一由稅務部門徵收後
還有什麼是需要考慮的呢?——
“需考慮減輕企業社保負擔”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認為
就現行體系來說
社保費向稅務部門統一徵收轉變
還需要考慮以下問題——
一是,五險徵收力度加大,市場主體的遵繳率提高,基金收入必定會增加,而部分地區或部分行業、企業的繳費負擔可能會加重,因此降低社會保險費率還應繼續在路上;
二是,自僱就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沒有僱主代扣代繳,需要稅務部門做好信息管理和經辦服務,以免這些群體出現社保斷繳問題。
對啊...
我們這些自由職業者的社保問題
需要稅務部門也操操心啊
老有所依是我們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結局
社保就是未來,是老有所依
是和兒童都有好奶粉吃,都有合格的疫苗打
青少年能有良好公平的社會考學機制
一樣的...老百姓最關心的民生政策
希望此次社保統一由財務部門徵收後
讓我們真正感到——
“繳完社保後的安心,老有所依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