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文件
粵環發〔2018〕7號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實施國家排汙許可制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控制汙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環境保護部令第45號,以下簡稱《管理名錄》)《排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的相關規定,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控制汙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計劃的通知》(粵府辦〔2017〕29號)的工作部署,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排汙許可制改革要求,依法規範我省的排汙許可管理,現將我省實施國家排汙許可制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汙許可管理制度,實行排汙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簡稱“排汙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排汙許可證,按照排汙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汙染物;未取得排汙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汙染物
按照《管理名錄》確定的實施排汙許可管理的範圍和申領時限,以及《管理辦法》的規定,納入《管理名錄》的排汙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限申請並取得排汙許可證;未納入《管理名錄》的排汙單位,暫不需申請排汙許可證。
二、按照國家排汙許可制改革工作部署及《管理名錄》的規定,2018年應完成石化、農副食品加工、陶瓷磚瓦、鋼鐵、有色金屬等行業排汙許可證的申請與核發工作;2019年按國家要求推進相關行業排汙許可證的申請與核發工作;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汙染源的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
三、按照《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我省由排汙單位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含東莞市、中山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排汙許可證的核發;地方性法規對核發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排汙許可證的申請與核發、變更、延續、撤銷、註銷、補領
五、根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實施方案》、《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排汙單位要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依法持證排汙、按證排汙,按規定開展自行監測,做好臺賬記錄,定期如實報告排汙許可證執行情況,每年在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提交排汙許可證年度執行報告並公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積極加強政策宣傳和協調指導,按照“誰核發,誰監管”的原則,依法嚴格開展監管執法,嚴厲查處違法排汙行為,及時公佈監管執法信息。
六、本公告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附件:1.我省各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排汙許可證辦理事項諮詢電話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7月23日
附件1
我省各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排汙許可證辦理事項諮詢電話
<table><tbody>地市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廣州市環境保護局
林婧文 020-83203121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
李思民 0755-23911944
珠海市環境保護局
蘇志鋒、華方 0756-2155108
汕頭市環境保護局
吳勳礎 0754-88237825
佛山市環境保護局
何桂芬 0757-83325305
韶關市環境保護局
梁振宇 0751-8877811
河源市環境保護局
楊智輝 0762-3883775
梅州市環境保護局
羅文浩 0753-2201198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唐燕 0752-2167995 鍾洪亮 0752-2167685
汕尾市環境保護局
林瑞洲 0660-3336744
東莞市環境保護局
陳侃雯、袁豔聰 0769-23391319
中山市環境保護局
麥俊傑 0760-89817176
江門市環境保護局
孔祥坤 0750-3502012
陽江市環境保護局
陳茂橋 0662-3317455
湛江市環境保護局
武一麗 0759-3386908
茂名市環境保護局
阮小文 0668-2901667
肇慶市環境保護局
馮愛坤 0758-2781001 吳永文 0758-2781002
清遠市環境保護局
王雲 0763-3374868
潮州市環境保護局
賴培傑 0768-2393260
揭陽市環境保護局
楊丹生 0663- 8255014
雲浮市環境保護局
江業文 0766-8819152
/<tbody>/<table>附件2
實施國家排汙許可制的相關參考鏈接
(7)生態環境部排汙許可新聞發佈平臺-中國排汙許可微信公眾號 ChinaPermit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8年7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