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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堅決杜絕中小學違規補課及亂收費現象,蘭州市教育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大查處力度,堅決制止有償補課,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群眾反映、媒體曝光、檢查發現的違規補課問題,加大重點督辦和直查直辦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蘭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區縣教育局要將定期自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及時發現問題並推動整改落實,對整改工作不重視、不到位,敷衍塞責的單位和個人,要重點督辦、約談、問責。要加強對違規有償補課、違規收費等突出問題的專項檢查。加大對重點信訪舉報時間的直查直辦和通報力度,對群眾的信訪舉報要落實查辦和督辦責任,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對於教育違規收費問題,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理的,要嚴肅問責。要對群眾反映強烈、造成惡劣影響的違規收費問題嚴肅執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規範中、高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學校收費行為。
●規範各級各類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嚴禁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範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的代收費,嚴禁越權設立收費項目、未經審批收費或突破已經審批的收費標準收費。不得將圖書館查詢和電子閱覽費、午休管理服務費、自行車看管費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嚴禁各級各類學校代收商業保險費,嚴禁學校在軍訓期間向學生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費用。
●加強民辦教育辦學和收費行為:嚴禁民辦學校以各種名義向學生、家長、社會集資或變相集資。對違法違規收費、集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法追究學校舉辦者的責任。民辦學校收費應使用國家規定的統一票據,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政策制定具體退費辦法,不得以入學為名違規收取任何費用。
蘭州市教育局2018年規範教育收費工作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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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要求
責任處室
完成時限
1
重點治理中小學有償補課問題
1.開展中小學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清理整頓。
2.開學重點檢查中小學違規補課及亂收費問題,並組織開展專項督查。
基教一處
基教二處
2018年11月15日前
落實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規定的情況。
師資處
2018年11月15日前
2
深入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和中小學教輔材料散濫問題治理
1.制定並公佈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2.加強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建設應用,監控各地入學情況。
基教一處
基教二處
2018年11月15日前
嚴格落實《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不斷完善教輔材料評議公告工作機制。
基教一處
2018年11月15日前
3
規範各級各類教育收費行為
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加強招生和學籍管理。
基教一處
2018年11月15日前
規範普通高中收費行為,規範各級各類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
財務處
2018年11月15日前
4
規範民辦教育辦學和收費行為
規範民辦教育和公參民辦學校辦學和收費行為,糾正公辦學校變相以民辦學校名義收費、“校中校”等違規行為。
成教處
2018年11月15日前
清理規範公辦學校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非閒置性國有資產舉辦民辦學校的行為。
成教處
2018年11月15日前
5
嚴肅懲治虛報冒領民生資金問題
1.開展中職學生學籍管理和資助工作專項治理。
2.開展中職受助學生信息清理核查。
3.健全“精準助學”工作機制。
4.加大對資金使用過程中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
職教處
資助中心
2018年11月15日前
6
加強教育督導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
將中小學、在職教師違規補課及其亂收費,教育行風等突出問題納入教育督導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作為考核評優重要內容進行督導。
督導室
2018年11月15日前
7
加強執紀問責力度
受理教育亂收費問題信訪舉報,嚴肅查處違規收費行為,嚴肅執紀問責。
紀檢組
2018年11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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