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达:从“管死”到“放开”有多远

作者当年为士兵授课。摄于2004年。

新颁布的《共同条令》,有许多内容使人眼前一亮,既与时俱进符合时代要求,又区分情况切合部队实际。譬如:允许基层单位官兵在个人可以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和休息日、节假日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规定军人在非因公外出时可以着军装,也可以着便服,等等。

回想过去这些年在部队的带兵实践,一个小小的手机,曾经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困惑!若干年前,在一些基层单位曾经视网络和手机如“洪水猛兽”,规定不允许基层官兵上网和使用手机,一旦发现擅自使用手机者或强行没收,或当场销毁,有的还给予了严厉的纪律处分……再后来发展到各个单位规定不一,五花八门,纷纷有限度地放开。这下好了,有了条令规定,“条令就是法规”。相信这样规范适度放开手机使用的规定后,一定会大受部队欢迎,大大方便基层官兵的通信联系和见识增长,是绝对利大于弊的一件好事。

非因公外出着军装也是这样。与任何事物都具有双重性一样,着军装外出,有利于增强军人荣誉感和群众安全感的一面,也有一旦军人行为失范容易造成负面影响的一面。这要靠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养成、使官兵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增长处理复杂事情的能力来解决,统统管死未免有点绝对化,从而使这件事的利处无法得到体现。这下规定非因公外出允许着军装,就比较实事求是、把握灵活。给官兵以选择权,是相对妥帖的一种办法。

类似事情从管死到放开,经历了一个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过程。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是应该更多关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改变那些与时代要求不相符合的工作方式方法。使之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实际需要,探寻既要管住又要放好的良好途径。

值得提醒的是,放开手机使用之后,有关单位还应经常性地加强这方面的正确引导,防止有些年轻官兵染上网瘾和手机控,影响训练和生活;防止利用手机出现泄密、乱拉关系等违纪现象。着军装外出也是这样,军装就是人的标识、职业符号,应加强军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时时处处为部队和军人增光添彩。这方面,即便放开也不是什么场合都可以着军装,而是应把握好度,扬利除弊。如果不是这样,只会使放开的举措再度收回,相信那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另外,允许非因公外出着军装,还容易给冒充军人行为提供便利,这方面的防范措施也要跟上为好。

2018.4.17于北京知行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