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決執行難”既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明確任務,也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必然要求。執行工作關係群眾權益保障,關係國家法律權威,關係社會和諧穩定。“執行難”問題長期制約法院工作發展,社會關注度高,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為破解這一難題,2016年以來全州法院在州委領導、人大監督和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增強“四個意識”,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目標,精準施策,多措並舉,全力破解執行難題,為推進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設貢獻力量。
為進一步推進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10月10日,楚雄州人民政府支持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座談會召開。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州公安局局長馬聞,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阮健文出席會議,州財政局、州人社局、州公安局警令部、法制支隊、治安支隊領導及楚雄中院黨組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向上滑動啟閱)
會上,楚雄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馬俊傑彙報了全州兩級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主要的做法:一是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推動形成綜合治理格局。主動爭取州委領導、州政府支持,及時向州人大常委會、州委政法委專題報告執行工作情況,將解決執行難問題納入黨委工作的“大盤子”,確保解決執行難工作始終在黨委領導、政府支持下強力推進。二是凝聚力量、審執協調,強化執行工作保障基礎 。
馬院長還提出當前解決“執行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一是資產變現困難,處置週期較長。部分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財產變現困難,甚至無法處置,特別是去產能、調結構過程中產生的涉礦、涉房地產及涉眾型執行案件,涉及面廣,涉案較多,矛盾錯綜複雜,維穩壓力較大,影響執行工作質效。二是執行信息化滯後,執行管理不細。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作不到位,部分幹警對執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統運用不熟悉,流程節點錄入不及時、不規範,執行送達、財產查控、財產處置、案款分配等效率有待提高。三是協調聯動不夠,“執破轉”推進緩慢。案件保全率低的問題在基層法院普遍存在,打擊拒執罪的聯動機制作用發揮不充分。移送破產審查的案件,受制於當事人缺乏破產意願、缺少破產管理人費用等因素,“執轉破”工作推進緩慢。
馬副州長對全州兩級法院執行工作所做出的成績予以肯定,並代表州人民政府對戰鬥在執行一線的執行幹警表示慰問。馬副州長要求:一是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解決執行難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二是要進一步完善聯動機制,切實形成解決執行難工作的強大合力。三是要進一步強化執行改革,加大執行力度,增強執行效果。四是要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執行的外部輿論氛圍。五是要進一步加強執行隊伍自身建設,不斷提高法院執行能力高素質的執行隊伍是攻克“執行難”的有力保證。
馬副州長表示對全州兩級法院在“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急需解決的問題將會給予大力支持,盡力幫助解決。
最後,馬副州長希望全州兩級法院要有敢打必勝的信念,要有進入總攻的狀態,要有成竹在胸的底氣,要有身先士卒的衝勁。要堅持以治理新格局作為打贏硬仗的先手棋、執行規範化作為提質增效的主引擎、一把手責任作為增強乘勢而上的攻堅“氣場”,以釘釘子精神推動執行工作向縱深發展,確保如期向黨和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執行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