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這些陷阱要當心!檢察機關披露涉網購詐騙三套路

距離一年一度的“雙十一”已越來越近,預售、紅包、限時購……各種促銷上線,很多人已經提前開啟了“買買買”的模式。但在消費者專注著各種優惠的同時,不法分子也趁機渾水摸魚、花樣百出,騙取消費者、商家錢物,損害其合法權益。2016年以來,廣州市檢察機關共批捕“雙十一”期間涉網絡購物犯罪案件66件184人,起訴96件189人。

6日,廣州檢察機關披露了涉網絡購物犯罪3個套路,提醒大家在“買買買”或“賣賣賣”的同時,也要保持理智,不要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刷單環節:想刷單反被詐騙18萬

為了刺激消費,衝擊銷量,僱傭他人為其店鋪刷單,以此製造好評的假象,這是部分網店商家的套路,所以不少消費者都知道,網購不能只看網店好評率。然而,這樣的商家現在也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套路”了。

廣州增城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宗詐騙案中,犯罪嫌疑人以在電商平臺上刷單賺取佣金的方式引誘李某合作刷單,詐騙了李某刷單使用的本金及佣金18萬元。

還有一些犯罪分子偽裝成刷單手,利用黑客軟件,採用虛假網絡刷單交易的手段,騙取網店商家錢財。廣州白雲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饒某某詐騙案中,饒某某在電腦上購買刷單網店商品,並在付款頁面要求網店主遠程控制其電腦自行付款。由於饒的電腦上事先安裝有黑客釣魚軟件,電腦會將商家的網店付款頁面自動替換成其支付寶充值頁面,並增加充值倍率5倍或10倍。比如,商家在自己的網店上購物付款200元,實際上已轉賬1000元或2000元至饒的支付寶賬號。通過這樣的方式,饒某某詐騙該店主金額10萬餘元。

購物環節:聲稱消費全返卻捲款潛逃

有的商家在“雙十一”通過各類虛假銷售宣傳,擴充消費者受眾群體,以全額返現、消費返款、介紹返點等手法,騙取消費者購物款。

馬某利用“雙十一”購物節的網絡促銷宣傳時機,打出“免費跨境購物,資金共享,消費全返”的虛假廣告,並對消費者承諾各消費級別的全額返款時限,對消費額1000元以下的買家均按時返款,並承諾介紹朋友進微信群消費的顧客以1%-1.5%的消費額進行獎勵,微店微信群消費者數目迅速增長至1500餘名。至首批大額消費款2個月返款期限即將結束時,馬某把網店的全部商品下架,捲款潛逃。至案發時,其微店已獲利834萬餘元。

退貨退款環節:掉包侵吞貨物後要求退款

不少網絡購物平臺為鼓勵交易和保障消費者驗貨權,出臺了網購七天內無理由退貨的規則。有的不法分子也打起了這一規則的主意。

廣州天河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宗詐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網店購買耳機等數碼產品,收貨後拆開包裝將產品佔為己有,再裝入與原產品重量相等的雜物後,發起退貨申請,相關店鋪收到貨物包裹後沒有拆包,只是看到包裹塑封膜完好就簽收並退還貨款。後商家將該貨物轉賣給新客戶,直到新客戶投訴貨不對板才發現貨物之前已被掉包,導致商戶財譽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