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守合同重信用”(简称“守重”)企业获得感
近日,中山市工商局联合20个部门
在此前系列有关“守重”企业优惠措施的基础上
增加了更多优惠措施
目前达到70项
据悉,为营造诚信守法发展环境,中山市工商局牵头汇集70项激励措施,合力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开辟高质量发展通道。这些激励措施涵盖了金融信贷、财政性资金安排、税收减免、日常监管、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定期检验、评先评优、通关便利等多个方面。其中,工商部门提供的优惠措施就有7项,如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提供窗口绿色通道服务;连续五年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申请冠省名的注册资金要求可降低为500万元人民币;协助“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协助企业以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进行抵押融资;对“守合同重信用”的广告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中山市从1987年开始推行“守重”公示,公示企业数量不断攀升,2017年,中山市共有
部分部门优惠措施
◆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等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小微、涉农企业的金融支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在符合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情况下,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优先安排办理出口退税。
◆市财政局
根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支持对象的规定,涉及诚信经营等要求的,在安排有关财政扶持资金时,可将“守合同重信用”情况作为参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积极推荐、指导“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国家“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奖和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市质监局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参评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或广东省名牌产品。
来源 | 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