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送轉”行情初露端倪 嚴監管政策強化“硬約束”機制

2018年年末的“高送轉”行情才露“尖尖角”,嚴監管政策便如一朝風霜驟降,市場炒作氣焰頓時消弭。在今年4月份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近日,滬深交易所正式發佈實施《上市公司高送轉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簡稱《高送轉指引》),結合前期監管實踐,《高送轉指引》適度引入對“高送轉”的“硬約束”,建立起一套將“高送轉”與業績成長性以及股東減持、限售股解限相掛鉤的規則約束機制。

近年來,針對上市公司“高送轉”行為,尤其是非理性炒作的監管趨嚴,從2015年要求相關信息披露到2016年原則上不支持績差的企業“高送轉”,再到2018年明確量化“高送轉”與業績指標掛鉤,從嚴監管或促使“高送轉”迎來理性投資時代。

強化監管獲市場一致呼聲

“高送轉”是指上市公司將資本公積或盈餘公積轉增股本,或者將未分配利潤以股票的形式分配給投資者,其實質是股東權益的內部結構調整,對公司盈利能力並無實質性影響。

但長期以來,不少上市公司送轉股比例遠遠超過公司業績增幅和股本擴張的實際需求,還有部分公司借“高送轉”題材進行炒作,並出現內幕交易、配合減持解限等嚴重損害投資者權益的違規行為。就近期市場而言,有些公司觸及股價低於1元面值的退市指標,其中既有經營方面的因素,也與前期大規模“高送轉”擴張股本不無關聯。

事實上,監管層近年來一直高度關注上市公司的“高送轉”行為,證監會還曾在2017年專門組織了針對“高送轉”的專項檢查。從目前情況看,市場參與各方對“高送轉”的本質已有了較為清晰的認識,上市公司“高送轉”行為明顯降溫。

統計顯示,深市披露2015年至2017年年度“高送轉”方案的公司分別為256家、147家和47家,送轉比例也明顯降低,超高比例送轉現象基本消失。滬市方面,2017年年報期間“高送轉”公司數量也僅為10家。

為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高送轉”行為,滬深交易所在今年4月初就《高送轉指引》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從反饋結果來看,市場整體上對規範“高送轉”行為的呼聲較為一致,普遍認為有必要對“高送轉”加強監管約束。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高送轉指引》的發佈,其主要目的就是服務實體經濟,支持上市公司專注主業,引導公司合理安排投資者的回報方式,依靠優良的業績吸引投資者,培育健康的價值投資文化。

送轉股行為與業績掛鉤

將“高送轉”行為與公司業績指標掛鉤,《高送轉指引》集中規範了上市公司每10股送轉5股以上的股份送轉行為。

實踐中,“高送轉”與二級市場行為之間容易存在一定的利益鏈條,如上市公司利用“高送轉”為信息合謀操縱、內幕交易等違規行為借道藏身以及掩護減持套現、對沖限售股解禁壓力等。從以往表現來看,推出“高送轉”公司的股價雖然在短期內有所上升,但基本呈現“過山車”走勢,快漲慢跌、漲少跌多,中小投資者極易被“割韭菜”。

針對此類現象,《高送轉指引》建立了“虧損、淨利潤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轉股後每股收益低於0.2元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轉’方案”的負面清單,並要求每股送轉股比例應當與淨利潤或淨資產增長幅度等掛鉤。

專家表示,將“高送轉”與公司業績等指標相掛鉤,能夠保證“高送轉”有優良的業績做支撐,使上市公司送轉股迴歸本源,真正反映公司經營業績和實際股本擴張需求,引導上市公司專注主業。

同時,《高送轉指引》也充分考慮擴充股本、增強流動性的合理需要,設置了例外條款。對於“最近兩年淨利潤持續增長且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於1元的公司”,取消淨利潤增速、淨資產增長增速等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規徵求意見的過程中,有公司就“相關股東所持限售股解禁期屆滿前後3個月內,不得披露高送轉方案”這一條規定,建議增加股權激勵限售股的例外情形。交易所充分考慮市場建議,認為股權激勵限售股佔比較低,並且是創新企業吸引人才的重要工具,已在《高送轉指引》中吸收採納。

天風證券分析師劉晨明表示,監管對於“高送轉”公司在業績增長、大股東減持等方面做出進一步規範,可以預見,此前通過“高送轉”掩護大股東減持的行為將無處遁形,部分業績表現優異的“真成長”公司有望在“高送轉”行情中脫穎而出。

首批3只行情股獲關注

在近期市場持續振盪的背景下,新一輪的“高送轉”行情悄然來襲。

11月15日,正元智慧披露年報“高送轉”預案,打響了今年“高送轉”行情的第一槍。消息一出,正元智慧股價連續4個交易日漲停,累計漲幅42.20%,期間最大漲幅高達51.83%。隨後,分別於11月21日和22日發佈“高送轉”預案的正業科技和漢邦高科也雙雙漲停。

然而市場熱炒行情持續時間不長,便迎來了《高送轉指引》的正式發佈。新規落地後的首個交易日(11月26日)3只股票大幅下跌,市場情緒的理性迴歸令炒作情緒快速降溫。

實際上,此輪“高送轉”初露端倪,便已獲得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深交所在相關股份送轉預案發布的次日,分別對3家公司發送了關注函,要求公司就籌劃利潤分配事項是否與業績成長相匹配,是否存在配合股東減持、炒作股價等情形作出說明。

有分析表示,無論是交易所關注函件,還是《高送轉指引》的發佈,其中透露出的核心邏輯都是將“高送轉”同上市公司業績相掛鉤,使具有成長潛力、盈利具備可持續性的公司更適合發佈“高送轉”方案。

廣發證券分析師戴康認為,“高送轉”反映了管理層對公司持續高成長的信心,以期通過股本擴張來加速市值擴張。在嚴監管下,“高送轉”股票與業績掛鉤程度變高,因此“高送轉”作為年報盈利預期信號的有效性會更強。

的確,“高送轉”的公司往往具有更高的每股收益、每股未分配利潤和資本公積金。但民生證券分析師楊柳則表示,“高送轉”並不一定是未來盈利預期好的信號,例如2017年年報“高送轉”的公司,儘管其2018年前三季度的主營業務收入和淨利潤增長率仍有明顯優勢,但淨利潤增速下滑的程度卻在變大。

本文源自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

更多精彩資訊,請來金融界網站(www.jrj.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