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入戶走訪碰巧遇到……確認過眼神 你是偷“鹿”的人

今年8月的一天,遼寧丹東一商戶門前的仿真鹿裝飾品被人偷走,2個月過去了,業主本以為找不到了。不成想10月8日這天,當地公安民警在入戶走訪時遇到偷“鹿”的人。“鹿”找回來,偷東西的人被治安拘留10天。

今年8月的一天,丹東市公安局振興分局頭道派出所接到轄區內一家建材商鋪的報警,報案人稱自己店門口擺放的一隻裝飾用的小鹿不見了:“這鹿其實也不怎麼值錢,擺在門口就是為了好看,我們都沒想到還能有人偷這個。”為了查明案情,民警第一時間調取了這家店周圍的監控,視頻中一男子打著雨傘來到了這家建材店門口,順手就拎起門口裝飾用的小鹿離開了。民警把這段視頻給報案人看的時候,報案人覺得視頻中作案的男子有些眼熟,仔細回憶後想起來這人曾在店裡打過工。

男子姓楊,50多歲,4月份的時候曾經到他們店裡應聘過裝卸工。當時說好試用期三天,結果男子不好好幹活不說,還弄壞了店裡的東西,於是剛乾了兩天半就被業主辭了,根據幹活的時長給他結了兩天半的工資。結果男子對此大為不滿,那段時間隔三差五就到店裡鬧著說得給他結三天的錢。雖然事情已經過去許久,但業主還是認出了他。民警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開始尋找這名偷小鹿的男子,結果這名男子在店裡應聘時留下的各項信息都不準確,經過走訪查證,發現男子很可能沒有固定住所,租房居住,一時間案件陷入了僵局。但辦案民警始終把這個案子掛在心上,因為看監控視頻的次數太多,已經牢牢記住了男子的長相。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10月8日,頭道派出所為了一起鄰里之間糾紛引起的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的案件進行入戶走訪調查。當民警敲開一家居民房門的時候,一眼便認出開門的男子正是偷走了小鹿的楊某。

民警將男子帶回派出所,當問到男子偷鹿的原因時,男子狡辯說:“我那天喝了點兒酒,路過他們店看見那鹿在雨裡淋著,我就尋思這鹿應該放在個有花有草的地方,就給拿走了。”經民警進一步詢問,男子終於承認他為了之前被辭退的事情懷恨在心,故意報復才偷走了鹿。

現在男子已經因為盜竊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治安拘留10日的處罰。( 記者 王大海 郭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