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习近平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宪法日
12月4日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宪法
12月4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铮铮誓言,如洪钟大吕,展示法治担当,彰显宪法权威。12月4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化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01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峥鸣及全体检察人员奏唱国歌
02
张峥鸣检察长领誓,全体检察人员宣誓
03
张峥鸣检察长及全体检察人员朗读《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的内容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诺不轻许
许则践之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我们坚定不移地做宪法崇尚者、遵守者、运用者、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