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提高群众文物旅游法律法规意识,中心班子带领办公室、文物科、旅游科等科室人员在平阳广场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当天上午,我中心人员在平阳广场设立咨询台、宣传版面,悬挂条幅,共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积极开展《宪法》《文物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人员身披彩带,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问,普及和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为全区法制宣传和文物旅游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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