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新形勢,車管所的各項規定也在不斷調整。眾所周知,如果違章太多,駕照被記分接近12分時,很多人都會拿親戚朋友的駕照去消分,或者在“黃牛”那裡花錢買分。這樣做的後果是:很多不遵守交通法規的車主,一般都不會被記滿12分,重考駕照(科目一)也就成了空談,這些人得不到相應的處罰,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利於交通安全。
為了治理這種替人消分的不合理情況,今年年初,車管所已經發布過新的消分規則,但從9月1日起,為了進一步防止駕照被盜用記分,打擊買賣分等違法行為,車管所再一次對消分規則進行了調整,具體如下:
一、未綁定,不允許自助辦理電子眼記分如需通過自助繳費終端機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需提前至交警大隊進行面籤綁定,對於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且未綁定的,不允許自助辦理涉及記分的交通違法。解讀:也就是說,假設你拿你妻子的駕照去給你的機動車消分,在用自助終端機處理違章前,她的駕照和你的機動車沒有綁定就不能處理消分,需要提前綁定才能消分成功。
二、已綁定,只能自助辦理綁定後新增的違法
對於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且已綁定的,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
三、累計記分規定辦理後,累計記分將達到12分或者超過12分的,不允許辦理。解讀:也就是,如果你去幫你弟弟消分,處理完後,你的駕照不能被扣超過12分。
四、重點人員管理對於重點人員(一個記分週期內滿分學習三次及以上的駕駛人),不允許自助辦理。
解讀:也就是所謂的違章狂人,滿分三次也就是被記36分以上的,這種情況不多。
此外,網友最關心的肯定是,如何辦理非本人名下的交通違法?也就是說怎麼替別人消分?這個要分兩種情況,車管所9月1起實施的的最新規定如下:一、提前綁定自綁定日期後發生的交通違法,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等自助渠道辦理。解讀:
二、駕駛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等資料到交警違法處理窗口辦理,當然,你開了別人的車發生了違法,但又沒綁定別人的機動車,可以使用此方法進行處理。解讀:也就是說,不綁定也還是可以辦理非本人名下的交通違法的,只是需要直接到車管所窗口辦理,碰到人多的時候需要排隊,相對比較麻煩。假設,你用你妻子的駕照去給你的車消分,如果沒有綁定,就不能使用自助設備,只能去車管所窗口辦理,而且必須攜帶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等資料。
總結:9月1日實施的新規主要介紹的是,替他人通過自助渠道辦理違章時的方式和方法,由於增加了綁定要求和數量等限制條件,預計8月中下旬到9月1日,在自助終端機和違法處理窗口辦理違章的車主將大幅增加。為了避免扎堆的情況,請大家儘快辦理未處理的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