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逢早晚高峰,經常會堵得水洩不通,擁堵的十字路口最容易失誤,《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遇到前方交叉路口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如果出現“闖綠燈”,處以罰款200元,並記2分處罰。
2 前方堵車時,如果該路段上設有黃色網狀線,即使面前是綠燈,走走停停剛好停在網狀線上,也會以違章處理,因為黃色網狀線表示嚴禁一切車輛臨時或長時間停車,當黃色網狀線前方有車輛停止駛時,後方車輛車必須在黃色網狀線外等候,直到確認網狀線前方有足夠空間停車方可前行。
3 違法佔用公交專用車道,《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條: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很多司機在堵車的情況下,看公交車道是空暢的,然後趁機在公交車道上行駛。不要圖一時的方便,卻被交警罰款了。
4 不論是直行還是轉彎,行人還在斑馬線上行走就得等他通過。即使是綠燈,衝著行人不斷鳴笛,或者低速前進直至逼停路人,都是違章行為。
5 遇到救護車、消防車以及警車等執行任務時,警燈閃爍,並伴隨著急促警笛,此時就應當積極讓路,為他們爭取寶貴時間,因讓路給這些特殊車輛而發生的違法行為可免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