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法院:贍養費送上門 寒冬裡添溫暖

“謝謝你們啊,要不是你們我都不知道怎麼辦了,感謝你們還為我著想,把錢送到我這裡來,給你們添麻煩了”。姚老太握著執行法官的手,眼眶已經溼潤。

家住定遠縣的姚老太已是85歲高齡,老伴長期臥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五個兒女都已經成家立業,俗話說“鴉有反哺之孝,羊知跪乳之恩”,贍養老人不僅是道德規範的要求,還是法律規定公民應當履行的義務。但是,姚老太幼子吳某卻無視道德與法律,拒絕贍養自己的父母。無奈之下,姚老太將其幼子吳某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吳某每月支付姚老太生活費200元,每半年一次性支付。判決生效後,吳某並未履行,12月27日,姚老太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吳某卻同法官開始玩起了“捉迷藏”,電話不接,短信不回,找不著人。面對屢次上門的執行法官,吳某的妻子卻一直說:“他不在家,打工去了,我也不知道他在哪。”於是,執行法官通過多方調查走訪,通過不懈努力,終於找到了吳某。“我沒錢,也沒有財產,我負擔重,妻子又是外地人,你們要是拘留我,我這個家就散了!”吳某被依法拘傳至法院時,態度蠻橫。

“贍養父母是我們為人子女應盡的義務。你要認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將受到法律的懲罰”。執行法官對吳某釋明相關法律責任。經過批評教育後,吳某終於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同意支付贍養費用1200元,並表示將經常回去探望父母,積極履行贍養義務。

考慮到老人年紀太大,行動不便,1月2日,執行法官冒著寒風親自上門送執行款,並當場為其辦理相關手續。當老人接過執行人員送去的執行款時,感激不已。“感謝法院,感謝法官,老人緊緊握著執行法官的手說,不禁老淚縱橫。至此,本案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