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歲老人生病五個子女都不問,孫子讓其搬出去

北京晚報上個月曾作報道《87歲老母狀告五個子女 要求子女們每人每月去探望她一次》,距離上次開庭已過去半月,老人和兒女的矛盾是否有了緩解?今天上午,審理該案的房山法院竇店法庭辛崇增法官來到琉璃河鎮某村,走進魏老太家中進行了回訪。

87歲老人生病五個子女都不問,孫子讓其搬出去

“想兒子閨女嗎?”法官搬了個凳子和魏老太面對面,“最近兒女們來看過您嗎?”

魏老太今年87歲,雖有些行動不便,但耳不聾眼不花,思維清晰,“我想他們啊,可上次開庭後,倆閨女沒來,大兒子也沒來,只有二兒子家的孩子來過一次,孫子讓我搬出去住。”

據法官介紹,魏老太共生育三子二女,老伴兒已去世二十多年,老人最大的兒子現已67歲,最小的女兒也已58歲,目前她和三兒子一起居住。

法官告訴記者,因魏老太及其子女所在的琉璃河鎮某村近年來拆遷,家庭成員間因拆遷補償款分配問題產生矛盾,老人的大兒子、二兒子與三兒子心生芥蒂,彼此不來往。

此前9月26日的庭審中,魏老太稱,自己年事已高,身體每況愈下,經常感到空虛和焦躁,需要子女的贍養和陪伴,但孩子們卻都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所以才訴至法院,要求五子女每月支付其贍養費1000元。

另外,自己醫療費報銷後剩餘部分五子女平均分擔,子女們每人每月去探望她一次。

開庭時,老人兩個女兒未出庭,大兒子和二兒子明確表示老人住在三兒子家就不去看老人。

至於贍養費的問題,大兒子表示自己經濟條件較差,無力支付母親的贍養費。二兒子雖然同意每月給付老人500元贍養費並負擔老人醫療費報銷後1/5費用,但希望母親到養老院養老。

老人的三兒子今天並未和老人一起接受法官調解,在此前的開庭中,他對母親的訴訟請求完全同意,認為自己雖與母親一起居住,但從未花過老人的錢,自己較多地盡了孝道卻反遭誤解。

今天上午,魏老太對於二兒子“搬到養老院”的建議再次表示了拒絕,“我都這麼大年紀了,還能活幾年啊,也折騰不起了。”

說到這,老人面露愁容,“我這一打官司,把兒女都得罪了,哎,他們誰願意來看我誰就來吧。”

法官向老人表示,下一步他將和五個子女面談,“我還是希望此案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畢竟您都這麼大年紀了,我希望您這一大家子能和和睦睦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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