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山林權屬有爭議,最高法巡迴法官抵韶關問詢

韶關市武江區龍歸鎮某村民因林地糾紛鬧上法庭,經法院一審、二審判決後仍不服,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韶關武江人民法院今天向媒體通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法官楊志華、寇秉輝等人前往龍歸鎮查看案涉林地,並組織當事人依法詢問。

據悉,再審申請人與再審第三人的父輩系親兄弟,由於八十年代發放自留山證時填寫不規範,雙方爭議的山林面積只填寫了30畝。後經有關部門測量,爭議山林面積達80畝,第三人以親兄弟分家應平分為由,認為其應當分得40畝。當地政府在尊重歷史情況下,按照現狀對爭議山林的權屬進行了裁決。為審查當事人是否符合再審申請條件,最高院一巡合議庭從京赴粵查看林地現場,並在韶關市基層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審判庭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詢問。在審判長主持下,各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答辯,充分發表了各自對爭議山林的權屬意見。

“謝謝遠道而來的法官們,你們不辭辛苦來到龍歸查看山林現場,盡心盡力為我們解決爭議,真的太感謝你們了!”一位年邁的村民離開法庭前再三感謝最高院的法官們。

詢問結束後,楊志華法官一行與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萬靖、武江法院法院副院長李瓊宇、行政庭幹警就行政審判工作進行了交流。

最高院法官們詳細瞭解了韶關兩級法院近年來審理山林糾紛類案件的情況,認為韶關法院在審理山林糾紛案件時通過查看現場來確定爭議事宜,並運用多種調處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的做法值得肯定。最高院法官表示希望武江法院行政庭幹警再接再厲,切實做好韶關市基層法院一審行政訴訟案件集中管轄工作,充分發揮行政審判在推動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突出作用。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卜瑜 通訊員周夢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