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和平区9所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告
根据《2019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和平区2019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有序地开展幼儿园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二、报名条件
具有和平区户籍,且户口簿户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含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房本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招生方式
和平区9所公办幼儿园采取网上报名、随机派位、网上查询结果的方式进行招生。4月10日至14日,幼儿园张贴招生简章,公布报名网址,家长可登陆网址浏览具体的招生办法和报名须知。
和平区教育局
2019年4月8日
附:招生园所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