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車發生小剮蹭
卻堵在路中間遲遲不肯離去
而排在後面的車輛只能望“堵”興嘆
陪事故當事人一起等候在茫茫車流中的痛
大家是不是也曾經歷過呢?
有的事故明明事實很明確,損失輕微
可以移到路邊去等交警
有的事故,人也沒啥傷
可就躺在路中間
遇上這樣的小事故
完全可以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
快速自行解決
但在現實生活中
小剮蹭引發大堵塞的現象卻頻頻上演
其實我們也能理解
事故雙方不願意撤離現場
主要是顧慮責任分不清
怕破壞現場後對方不承認
其實大家不用擔心
發生輕微事故
雙方可以先自行拍照固定證據
然後將車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
自行處理或等待交警處理
以免造成交通擁堵
取證
只要5張照片
先別忙著拍照!!發生交通事故後要立即設立警示標誌,現場拍照時要注意交通安全。
1、全景照車頭及車尾(2張)
照片除了要注意對著整個車身拍照,還要注意拍下週邊參照物給交警參考,能準確表達事故的發生地,以及兩輛車邊上的各種交通標誌、標線等重要證據。
2、中心照車身左右兩側(2張)
現場中心拍照,需拍下全視野兩輛車子的相對擺佈,以及兩車在道路上的相對位置。車子在畫面中的位置佔比達到四分之三比較合適。
3、現場細節照(至少1張)
➦現場細節主要包括碰撞點、剎車痕跡、散落物等。需要對碰撞點局部進行特寫拍攝,照片一定要清晰!
➦切記要能看清楚碰撞的深度,或劃痕的長度等,以便交警瞭解事故;拍攝剎車痕跡要清晰記錄停車的位置和剎車痕跡的長度,這能說明車輛在事故中的行車軌跡,對於事故處理有決定性作用。
➦車輛碰撞後會在路面形成散落物,比如泥土、漆片等等,拍攝散落物能準確反映事故發生時的瞬間情況,但要注意拍攝時要能反映散落物的相對位置,要有參照物。
最後叮囑
現場拍攝時,大家可以在車子側面將停車時的車輪位置進行拍攝記錄,可以用膠帶或紙片一類物品在地面進行標記,以便出現糾紛時還原現場。
別小看這5張照片
如果您不會拍攝並執意佔道
造成交通擁堵
“吃”一張罰單就得不償失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對於適用快速處理而不及時撤離現場
造成交通堵塞的,經勸阻仍不撤離的
當事人將被處200元罰款
哪種情形可快速處理?
依據《山東省高速公路機動車財產損失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規定》,可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僅造成車輛或所載貨物的財產損失;
二是沒有人員傷亡或路產損失;
三是車輛可以移動。
不屬於快速處理情形該怎麼做?
對於不屬於快速處理的情形,需立即報警:
一是車輛未懸掛有效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二是當事人無證駕駛的;
三是車輛不能自行移動的;
四是有酒駕、毒駕嫌疑的;
五是一方逃逸的;
六是碰撞交通設施、公共設施或其他設施的。
來 源:德州公安全媒體中心 德州交警
編 排:趙 帥
文 案:趙 帥
策 劃:王 強 李 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