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洋名怪名不規範地名
《實施方案》明確和細化了“大”、“洋”、“怪”、“重”類型含義、表現形式、認定原則和標準、政策法律依據等內容,並舉我省實例說明問題。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主要是對居民區、大型建築物、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進行規範化、標準化處理;對標註不規範地名的地名標誌、道路交通標誌等公共標誌牌進行更換;對涉及不規範地名的身份戶籍、不動產登記、工商註冊等證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變更;清理房地產廣告、戶外標牌標識、互聯網地圖、在線導航電子地圖等載體上的不規範地名。對清理整治範圍、內容等進行分門別類,對易混淆、易誤解的地方進行了區分和註解,通過這種形式讓各級工作人員能夠看得懂、分得清、富有實踐可操作性,確保全省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紮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