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组织学习“两高”“两部”四个意见

四川新闻网雅安4月17日讯(周恒旭 陈学保 李艳红 文/图)

4月15日,石棉法院组织全院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四个意见”),会议由石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向勇主持,由专职审委会委员吴建军领学。

程向勇指出,出台“四个意见”,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对于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提高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有利于提高专项斗争办案质效,有利于震慑和预防黑恶势力犯罪,各审判团队、庭室要继续加强组织学习,确保能够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