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气、用电“红利”来了!满足这些条件可受惠

今天

对于企业及个体营业者来说

用能成本将降低


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因上游省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85元调整为2.58元,近日,宁海县同步降低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不含车用气)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3.75元降低为3.47元,执行时间为4月1日至10月31日。

此次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不做调整,门站价格上调的每立方米0.16元全部由燃气经营企业消化承担。

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增值税税率调整所释放的红利,继2018年连续4次累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8.4分,累计降价超4500万元的基础上,日前县发改部门出台文件,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2.19分,为减轻工商企业负担1500余万元,这是县发改部门全面落实降本减负、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举措。

同时为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把降低的电价红利真正传导到终端用户,县发改、供电部门加强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督促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收取电费,未按规定价格收取电费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通过市场监管举报电话12315、供电服务热线51106355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