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須知」投標文件相關知識科普

導語:

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啥是投標人

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否則投標無效。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投標無效。投標人發生合併、分離、破產等重大變化的,應及時書面通知招標人。不再具備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者其投標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其投標無效。投標人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一、投標文件(一)投標文件的內容要求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招標項目屬於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於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二)招標文件與投標文件內容對比


(三)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在投標有限期內(投標截止時間後),投標人補充、修改投標文件的,招標人不予理睬。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四)投標文件的送達與驗收時間: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密封要求: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有效投標數量:三個以上。拒收:未通過預審、逾期送達或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