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出警情況:
2019年07月07日9時30分,我隊接到廣靈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指令稱:
二、簡要案情:
2019年7月7日9時20分許,馬春生駕駛晉B37850號重型自卸貨車從廣靈縣惠花香源冶煉有限公司東門往西門移車時。
繞路經廣靈縣省道303線由東向西行駛至省道303縣(洗朔線)7km+100m(菌業科技園交叉路口)處向北轉彎時,與由東向西同向行駛至此處的張力平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張力平死亡(經廣靈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的基本情況:
1、當事人情況:
馬春生,男,漢族,家住山西省廣靈縣壺泉鎮西關新村西窪98號。駕駛證號:142123195610054715,準駕車型:C1D,事故發生時駕駛晉B37850號重型自卸貨車。
張力平,男,漢族,家住山西省廣靈縣壺泉鎮聚合新村280號,身份證號:140223199811042819,。事故發生時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
2、車輛情況:
晉B37850,重型自卸貨車,車輛所有人:趙滿,車輛狀態:註銷
普通二輪摩托車,車輛所有人:張力平,車輛狀態:未登記
3、道路情況
現場位於省道303線(洗朔線)7km+100m(菌業科技園交叉路口),省道303線(洗朔線)道路呈東西走向,瀝青路面,路面完好,乾燥,視線良好。道路南側為新洋學校巷,北側是菌業科技園路。
四、案件辦理情況:
1、2019年07月07日犯罪嫌疑人馬春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廣靈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2019年07月13日廣靈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本起事故作出事故認定。並送達雙方當事人。
3、2019年7月18日經廣靈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馬春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廣靈縣公安局逮捕。
廣靈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