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豐城天和家園小區“窗霸”栽了!

為了壟斷小區鋁合金窗戶、不鏽鋼防盜網市場,豐城一惡勢力團伙多次採取攔截、威脅、扎破輪胎等暴力手段,強迫同行退出經營、迫使業主購買商品。11月7日,豐城市人民法院對該起惡勢力團伙犯罪案公開宣判,被告人鄒某豪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零八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宣判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訴,判決已經生效。

案情簡介

經審理查明,2017年12月初,鄒某1(已判刑)、鄒某輝(已判刑)在得知豐城市保障性住房天和家園小區開始交房後,共同商議去承接小區內安裝鋁合金窗戶、不鏽鋼防盜網的業務,並邀請了被告人鄒某豪、鄒某慶、鄒某威、鄒某2、鄒某輝等人一同參與,由鄒某輝負責進材料、測量尺寸及部分不鏽鋼的加工,鄒某1負責一同與鄒某威、鄒某2、鄒某慶、鄒某輝等人接單、安裝、結帳等;鄒某華(已判刑)主要負責不鏽鋼的測量、安裝。之後,由鄒某豪聯繫聘請了熊某俊(已判刑)以每平米40元的的價格進行鋁合金窗的加工。

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鄒某1、鄒某豪、鄒某慶、鄒某威、鄒某2、鄒某輝等人在天和家園小區先後多次攔截鄒某華等八人,以小區的鋁合金窗戶、不鏽鋼防盜網由他們承包為由,不准他人進入小區進行安裝,導致鄒某華等人在此期間不敢承接小區業務或趁夜晚時進行安裝。期間,鄒某1等人共承接了鋁合金、不鏽鋼業務共計200餘戶,已查明的阻攔、威脅商戶、業主共計16次,其中扎破送貨車輛輪胎4次,經價格認定輪胎損失共計660元人民幣,強行安裝他人已做好的成品三次,收取安裝費460元,其餘均為口頭威脅或阻攔。

法院認為

法院認為,被告人鄒某豪、鄒某慶、鄒某威、鄒某輝、鄒某2夥同鄒某1、鄒某輝等人為達到壟斷小區鋁合金窗戶、不鏽鋼防盜網市場營利的目的,多次採取攔截、威脅、扎破輪胎等暴力手段,強迫同行退出經營活動、迫使業主購買其商品,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強迫交易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鄒某豪等經常糾集在一起,採取相對固定的形式,分工明確,前後實施了十次以上違法犯罪行為,給當地小區業主及同行商戶造成很大的心理恐懼,應認定為惡勢力團伙。為了維護商品交易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