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纪委照亮《规则》“手电筒”监督执纪“讲规矩”

“印发的《规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行动指南,大家要结合2019年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标新修订的《规则》,谋划好2020年的工作……”永寿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在会上强调。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印发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迅速传达全面学习领会《规则》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强化内控机制,细化监督职责,掀起了学好新《规则》用好新《规则》热潮。

为确保学深悟透,县纪委监委发挥学习贯彻的“头雁效应”,在2次组织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会上专题研究、学习,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群众工作督导等工作相结合,把《规则》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手电筒”,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自我监督。

参加学习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照《规则》内容逐条学习,全文解读,解疑释惑,研究难点,勾画重点。县纪委监委相关同志结合岗位职责、突出重点,在集体学习《规则》全文的基础上,对“监督检查”一章进行逐条研读。“《规则》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为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我们要严格按照程序和制度办事,处处对标,时时检查,将各项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工作的全过程。” 同时,县纪委监委将继续通过“专题讲座、个人领悟、现场考试”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学习宣传。同时,将学习条文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学习中做到融会贯通。

(永寿县纪委 乌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