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篡改林木資料騙取採伐證,濫伐林木數量巨大獲刑

2014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吳某春、李某耀夥同李某平、方某輝等人將不符合採伐條件的多處山場林木,由方某輝非法侵入相關係統篡改樹齡、林木起源,以欺騙方式取得6份林木採伐許可證,並組織工人砍伐生產。經認定,被伐林木折立木蓄積3001.7221立方米。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春、李某耀明知受讓到的林木不符合採伐條件,夥同他人以欺騙手段向林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採伐林木數量巨大,二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濫伐林木罪,遂判處被告人吳某春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6萬元;判處被告人李某耀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13萬元。

導報記者 李大榮 通訊員 曾文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