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學國
如果按照電視劇中的情節,潘金蓮毒死武大郎,原因之一確實是為了報復武松,也是為了心中一點想親近武松的奢望,但在原著中,雖然潘金蓮曾經勾搭過武松不成,又被武松威脅過,心裡也不痛快。但是還不值得為心中的那點兒不痛快而謀人性命。潘金蓮之所以毒殺武大郎,不是為了報復武松,而是因為害怕武松。
潘金蓮在武松出差期間,與西門慶勾搭成奸,姦情被武大郎知道後,前去抓姦,結果武大郎沒抓成奸,反被西門慶踢中胸口,口吐鮮血,重傷臥床,潘金蓮不但不照顧武大郎,而且還繼續與西門慶來往快活,武大郎也是被嫉妒衝昏頭腦,竟然威脅潘金蓮:
正是武大郎的這番話,讓潘金蓮擔心害怕,繼而起了殺夫之心。潘金蓮聽了武大郎的話,一聲不吭轉身到了王婆家中,說與西門慶與王婆,當時西門慶還嚇的一跳,最後還是在王婆的挑唆和勸導下,為了徹底把潘金蓮與西門慶勾搭成奸,西門慶踢傷武大郎之事遮蓋,只好一不做二不休,用砒霜把武大郎毒死了。
萍風竹雨123
這個我沒覺得。潘金蓮確實想勾搭武松,她確實是嫌棄武大郎。但是武松搬出去之後,這潘金蓮也沒有主動去勾引過別人,當然也沒這機會。
這西門慶符合了潘驢鄧小閒的幾個要素,自信心爆棚了,主動去勾引的潘金蓮,潘金蓮也就順水推舟了。
她殺死武大郎,是因為西門慶踢傷了武大郎,而且我記得武大郎威脅了潘金蓮,意思是你不好好伺候我,看我弟弟回來怎麼收拾你們。
於是乎,潘金蓮一不做二不休,想著只有死人的嘴最把牢。沒想到仵作不配合,給留下證據了,不然說真的,武松到時候還真沒有證據,至少沒有物證。中毒一說就死無對證了。
所以我覺得潘金蓮殺武大郎是為了自保,為了殺人滅口,不然武松回來,武大郎要是一訴苦,沒準武松還真能把潘金蓮打死。
暢讀讀後感
潘金蓮殺武大郎不是為了報復武松。
《水滸傳》中,潘金蓮雖然勾搭武松不成,但也不至於殺武大郎報復武松。她殺武大郎另有原因。
害怕武松回來後,武大郎告狀
自從潘金蓮勾搭武松不成後,武松算是清楚了自己這個風流嫂子的真面目,所以他出差前,特意回家和哥哥嫂子吃了一頓飯,當時一再囑咐哥哥:
然後又對潘金蓮書說:
“嫂嫂是個精細的人,不必用武松多說。我哥哥為人質樸,全靠嫂嫂做主看覷他。常言道:‘表壯不如裡壯。’嫂嫂把得家定,我哥哥煩惱做甚麼?豈不聞古人言:‘籬牢犬不入。’”由此可見,這武松臨走前對哥哥十分不放心,對潘金蓮既安撫又警告。而後面武大郎被西門慶踢傷後說道:
“你做的勾當,我親手來捉著你奸。你倒挑撥姦夫,踢了我心,至今求生不生,求死不死,你們卻自去快活!我死自不妨,和你們爭不得了!我的兄弟武二,你須得知他性格。倘或早晚歸來,他肯幹休?你若肯可憐我,早早伏待我好了,他歸來時,我都不提。你若不看覷我時,待他歸來,卻和你們說說。”正是武大郎威脅的話讓潘金蓮起了殺心。
殺了武大郎後,能和西門慶過長久日子
潘金蓮也就是起了殺心,但王婆卻出了個殺人的主意:
“如今這搗子病得重,趁他狼狽裡,便好下手。大官人家裡取些砒霜來,卻教大娘子自去贖一帖心疼的藥來,把這砒霜下在裡面,把這矮子結果了。一把火燒得乾乾淨淨的,沒了蹤跡,便是武二回來,待敢怎地?自古道:‘嫂叔不通問。’初嫁從親,再嫁由身。’阿叔如何管得?暗地裡來往半年一載,等待夫孝滿日,大官人娶了家去,這個不是長遠夫妻,諧老同歡?此計如何?”正是王婆攛掇著西門慶和潘金蓮過長久日子,所以潘金蓮最終起了殺心。
綜上所述,潘金蓮殺武大郎並非報復武松,而是怕武松回來報復,並且想擺脫武大郎跟西門慶做長久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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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主觀動機不對。
潘金蓮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親老公呢?還不是因為那天早上撐窗戶的棍子砸到了大財主西門大官人的頭上,繼而把西門慶的色心勾了起來。
在鄰居王婆的極力撮合下,西門慶和潘金蓮二人很快勾搭成奸,雖然是郎有情妾有意,但是有一個前提是不容忽略的,潘金蓮是有夫之婦,和西門慶在一起這是不道德的行為,即使是相對開放的今天,我們對這種事情也是嗤之以鼻的,更何況是禮法都比較嚴格的古代呢。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紙永遠是包不住火的,二人的好事很快就在陽穀縣傳的沸沸揚揚,受害者武大郎同志也得知此事,並且在熱心人的幫助下,上演了捉姦的好戲。
潘金蓮和西門慶二人在捉姦之後,害怕事情最終被武松知道,於是就下定決心殺死武大郎,以免後患。
潘金蓮殺死武大郎的主觀動機就是殺人滅口,而並非是所謂的報復武松。
當然,武大郎之死還有其他原因:
第二,武大郎的策略不對。
武大郎這個人窩囊了一輩子,因為為人矮窮矬,所以經常受他人欺負,特別是娶了一個如此漂亮的老婆後,更是受人嫉妒加欺負。武大郎對此的策略就是忍忍忍,無休止的忍耐。甚至用搬家來逃避別人的欺辱。
但是當得知自己的頭上綠油油後,這個窩囊了一輩子的男人決定奮起反抗,但是他忽略了自己的實力,西門慶可是練家子,一腳就要了他的半條命,可能西門慶這一腳,最多也就踹到一般人的肚子上,可惜武大郎太矮了,心口捱了一腳。
這個時候武大郎又做出了一個愚蠢的行為,拿出武松來威脅潘金蓮,滿以為潘金蓮會投鼠忌器,哪知西門慶等人在害怕之餘,決定斬草除根不留後患,用藥鴆殺了武大郎。
被逼無奈的潘金蓮只有殺死武大才能保住自己的平安。
第三,王婆、西門慶的推波助瀾。
其實,從書中來看,潘金蓮這個人還是有一些軟弱的,大事臨頭,沒有什麼主意,拿不出自己的主見來,西門慶呢,也像沒頭蒼蠅一樣,沒有什麼主意。
倒是王婆這個人,比較冷靜,也比較冷血,在王婆的授意之下,西門慶和潘金蓮才決定用砒霜毒死這個可憐的武大郎,若是沒有王婆和西門慶二人的算計,沒有他們的推波助瀾,想必就沒有那些事情發生了。
第四,武松不過是很小的一部分原因。
潘金蓮和武松之間的那段小插曲,不過是小說中一個很小的情節罷了,勾引武松不成確實會讓潘金蓮懷恨在心。由愛生恨的這種恨,力量是很大的。
見識了帥氣逼人的武松,再去看武松一母同胞卻猥瑣不堪的哥哥武大郎後,心理的落差是難免的。對於武大的嫌棄,對於婚姻的不滿會接踵而來。
所以在有機會見到風流倜儻,並且多金的西門慶後,潘金蓮自然會報復性的去接近西門慶,甚至做出更過火的行為,但是說到底,武松也不過是誘因而已。即使沒有武松,像武大郎和潘金蓮這樣的婚姻也不會長久下去,矮窮矬娶了傻白甜後,大部分也都是悲劇收尾。
貢子曰
另類君解題^_^
非也,非也。
武大郎之死,是多種因素組合而出的結果。潘金蓮挑逗色誘武松未果後,武松就搬到衙門裡去住了,之後武大郎和潘金蓮在一起也還相安無事。
說潘金蓮殺武大郎是報復武松,這個論斷太奇葩。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潘金蓮雖然個性要強,但本質上她還是個弱女子,以武松的身份和武力值,西門慶尚且有所忌憚,難不成潘金蓮就能攖其鋒,給武松點顏色瞧瞧嗎?
我們探究武大郎的死因。事實上,武大郎之死,完全是因為鄆哥的一番“神操作”。
鄆哥喊武大郎吃酒,當倆人喝的“頭暈耳熱正值酣時”,鄆哥告訴武大郎他被戴綠帽的事情。
其實武大郎早已知曉此事,只是隱忍不發。而這時鄆哥將小潘和西門慶勾搭成奸的“隱秘”直言相告的時候,武大郎已然無法忍耐。
為嘛如此呢,因為別人背後說那屬於風言風語,當面直白那就是直接打臉,是可忍孰不可忍?
所謂“酒壯慫人膽”。武大郎這時候再能忍也無法忍了,所以他就回家捉姦,然後被西門慶一腳踢中心窩,臥床不起奄奄一息。
偏偏這時候武大郎氣不過,又要當著潘金蓮的面威脅她和西門慶,揚言“待我兄弟回來”如何如何云云。
潘金蓮此時的主心骨是王婆和西門慶,西門慶身居提刑副千戶,是官場中人,做人做事還有個計較,而王婆是個見錢眼開利慾薰心的老婆娘,為了保證西門慶和小潘的長久廝混(她可以從中獲取紅利),就獻出毒計,讓小潘毒殺了武大郎。
所以說武大郎之死,王婆是主使和推動者,然而我們大家都忽略了這起謀殺案的“發球者”鄆哥。
鄆哥為嘛要當面對武大郎“細說端詳”嘞?
答案很簡單:分贓不均。
本來西門慶和潘金蓮通姦,選擇的時間都是武大郎外出賣炊餅期間,地點是在武大郎家中。能熟知這些因素的只有王婆和鄆哥二人,所以西門慶就給王婆和鄆哥一些碎銀子,但由於王婆“居功至偉”,而鄆哥年齡太小,所以利益的天平就往王婆身上傾斜了很多,而鄆哥也不是省油的燈,就去王婆那裡索要,王婆豈會給他顏面,當場就是一通暴揍。鄆哥捱打後氣不過,於是就來找武大郎“揭發姦情”,在陳述內情之前還讓武大郎請他喝酒吃了豬肉。
酒後,武大郎決定“捉姦”!
武大郎,卒。
原來一切都是為了錢。
另類君言盡於此,告辭!
另類文史
表面上,這件事是因為潘金蓮和西門慶的事情被武大郎發現,然後西門慶一腳踢傷了武大郎,當時武松去東京出差不在家,但是由於武松和武大郎的特殊關係,所以西門慶和潘金蓮都十分恐慌。
他們非常清楚,按照武松的脾氣和武松的武功,加上當時他是衙門都頭的身份,誰敢欺負他的哥哥,還把武大郎打成這個樣子,而且原因竟然是因為潘金蓮出軌,那麼武松絕對不會繞過他們。
所以,當時王婆就提出了一個惡毒的計策,王婆說,如今武大郎病得重,趁他下不來床,便好下手。大官人家裡取些砒霜來,卻叫大娘子自去贖一貼心疼的藥來,把這砒霜下在裡面,把這矮子結果了,一把火燒得乾乾淨淨的,沒有蹤跡,便是武二回來,待敢怎的?
王婆的意思很直接,就是要趁著武松不在家的時候,乾脆用砒霜把武大郎給殺了,砒霜是現成的,潘金蓮又可以借照顧武大郎的名義,這樣做了,神不知鬼不知,武松就算回來,他也沒有任何辦法。
後來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潘金蓮出手,直接在武大郎的藥裡下了砒霜,然後還用被子矇住武大郎,讓武大郎在中毒的情況下,窒息而死。
表面上看,潘金蓮這麼心狠手辣,敢對武大郎下手,目的是為了掩蓋她和西門慶的醜事,是為了事情不被武松知道,以免引來殺身之禍。
但是從這件事情引申開來看,其實潘金蓮敢殺人,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當時武松對潘金蓮的拒絕,然潘金蓮十分憤怒。當潘金蓮帶著全部的期盼和熱情,把那半碗酒遞給武松的時候,武松不但沒有接過酒,反而把酒碗摔在地上,還大罵潘金蓮是豬狗不如,還說,如果再敢這樣,那麼就對她不客氣。
武松惡狠狠的拒絕,傷透了潘金蓮的心。
要知道,潘金蓮並不是一開始就是一個離經叛道、不守婦道的人,她出身不好,是一個大戶人家的使女,人也十分聰明,家務活也乾得很好,關鍵是人長得漂亮,可以說,她是一個出身雖然不好,但是其他各種條件都不錯的人。
她有自己對愛情的想象,有自己對婚姻的追求,她看到武松的第一眼,就決定了要和對方在一起,在武松身上,她也傾注了自己的全部熱情,但是沒想到竟然會得到這樣一個下場。
潘金蓮拿武松確實沒有辦法,但是對於武松的哥哥,也就是武大郎,潘金蓮卻有自己的手段,於是在被武大郎識破她和西門慶的事情之後,新賬舊賬一起算,潘金蓮就殺了武大郎,以發洩自己的不滿和怒火。
張繼勞
古代絕大多數時候,女性沒有財產權,女兒也沒有財產繼承權,必須要依附於男性才能生活。所以講女人要三從,在家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也有這個意思。如果有兒子,丈夫死後,兒子可以繼承家產,可以跟著兒子一起生活。如果沒有兒子,就比較糟糕了。
我以前寫過《三孃教子》,也簡單提到過這一點。王春娥的丈夫死了,丈夫的另兩個老婆改嫁走了,剩下春娥和丈夫的前妻生的兒子薛乙哥,以及一個老僕人薛保。但在薛保眼裡,薛乙哥是薛家的少主人。後來發生爭執,薛保就明確表態,如果春娥決心也要走,那就走,他會留下來。這意思就是,你走可以,但是不能帶走薛家的財產。雖然春娥當時只能靠給別人紡線織布來養活一家人,但她仍然不是一家之主。
如果一家人沒有兒子繼承財產,正妻如果還在,那麼是可以做主的,如果正妻死了,女兒也已經嫁人了,即便是沒嫁人,也是無權繼承的,最有可能的是按照血緣關係的親疏遠近,由這家人的侄兒們瓜分財產。這也就是傳統上所謂的吃絕戶。
比如林黛玉,就面臨這個問題。她母親早死,她父親在外地為官,她寄養在賈家。後來她父親去世,賈璉帶她回去料理喪事,給她帶回來的財產其實就並不多,原因就是她家實質上就成了絕戶。而賈家之所以要讓賈璉出面,也是因為賈璉在賈府長期處理事務,經驗比較豐富,能夠應付林黛玉的堂兄弟們,可以儘可能多的為她爭取一些財產。
潘金蓮的情況還要更糟糕一些。因為他是武大郎花錢買來的,所以其實她在武家也並不算正妻,實際上是妾,地位是比較低的。武大郎之前沒有兒子,如果有兒子,在武大郎死後,兒子就有權利把潘金蓮轉賣掉。在《金瓶梅》裡,西門慶死後,幾個小老婆,就有一個被吳月娘賣掉了,因為吳月娘是正妻,是有這個權利的。
因為潘金蓮的這個身份,所以如果武大不死,等到武松回到家來,就不是給潘金蓮一紙休書的事,而是可能要被賣掉,或者是賣給其他人家為奴,或者是賣給大戶人家做妾,潘金蓮的處境都會變得更加糟糕。
比如《金瓶梅》裡提到過,冬天的時候潘金蓮穿著一件比較舊的皮毛外套,雖然不如李瓶兒那般光鮮,但在當時,能有一件這樣的衣服,也不是容易的事,潘金蓮可能就是從武大家裡帶來的。以武大的家庭條件來說,如果潘金蓮被掃地出門,可能就不會有這個衣服了。
在這個意義上,潘金蓮毒死武大郎,可能並不只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而是有自己的算計的。
蕭武
武大郎被殺原因就是潘金蓮和西門慶鬼迷心竅了。
做為男人武大郎明知道不是西門慶對手,可還是去捉姦,結果被打傷,這也不能怨武大郎,因為這是尊嚴。
可是在武大郎養傷時,西門慶和潘金蓮還是不知悔改,頻頻約會不說,還設計要害死武大郎,這是為什麼呢?難道他一點不顧忌武松?我認為當時正處於熱戀時期的西門慶和潘金蓮頭腦發熱鬼迷心竅了。
現實中這樣例子很多,人在那時候智商會降低,會為了目地不擇手段,現在很多情殺案都那樣,比如現在離婚自由了,可還有出軌的女人勾結姦夫殺丈夫,很多案件都讓人不理解,可事情就出了。
潘金蓮和西門慶也一樣,潘金蓮受了武松的刺激後,由愛生恨,正好又遇到了西門慶,而西門慶和武松一樣高大魁梧,而且還多金,重要的是西門慶還會哄女人開心,這對感情上受了傷的潘金蓮是要命的,潘金蓮很快淪陷,而且是感情和身體的全部付出,而風情萬種的潘金蓮也迷住了西門慶,這樣一來兩個人看武大郎必然不順眼,即使武大郎受了傷,最後也難逃一死。
最後多說一句,潘金蓮可悲之處不在於被武松打死,而是在死後,潘金蓮幾乎被活剮了幾千年,在歷朝歷代潘金蓮都是蕩婦,當然了這也是咎由自取。
天宇的文史情懷
我是薩沙, 我來回答。
這主要是宋代或者說明代的通姦罪決定的。
水滸寫的是宋代,而作者施耐庵是明朝人。
無論哪個朝代,通姦罪都是很重的。
根據宋代法律,潘金蓮作為有夫之婦和西門慶通姦,只要武大郎去告發(畢竟武大郎已經捉姦在床,罪證確鑿),西門慶和潘金蓮立即會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
如果是明代,就更可怕了。傳承元代蒙古人的習慣,明代如果丈夫捉姦在床,可以立即斬殺姦夫淫婦,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即便沒有當場斬殺,事後姦夫淫婦也要受到嚴懲,女人一般會被賣為奴婢。
這種情況下,西門慶和潘金蓮就很危險。更別說,西門慶還打傷了武大郎,這更是罪上加罪。
即便武大郎懦弱不去告狀,只要武松回來肯定不會善罷甘休。哪怕武松不去殺人,只去告狀,因為有武大郎這個人證,加上潘金蓮和西門慶的事情早已滿城風雨,姦夫淫婦一定會倒大黴。
最輕也要坐牢2年!
宋明都是非常強調禮法的,潘金蓮如果因為通姦坐牢,之後根本就無法在社會立足,只要自殺一條路。而西門慶作為姦夫,一樣也是難以在社會立足,為人不齒,全家都要連帶遭殃。
這種情況下,西門慶和潘金蓮為了自保,下毒手殺死武大郎就是一了百了的方法。
因為只有武大郎親眼看到兩人通姦,將其殺死就消滅了人證。
後來武松回來以後去告狀,因為缺少人證,知縣收了賄賂以後就不予起訴。
話說回來,臺灣目前還是有通姦罪的,對岸叫做妨害婚姻與家庭罪
第 239 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與其奸者也相同。
薩沙
最初的潘金蓮確實是對武松動了真情,一、‘我聽得一個閒人說道,叔叔在縣前東街讓養著一個唱的,敢端的有這話嗎?’
聽說叔叔在外養了一個小蜜,可是真的?
英雄喜歡美女,嫂子我理解,不是什麼丟人的事!
二、‘叔叔你不會簇火,我與你撥火,只要一似火盆常熱便好。’
感情是須要激情的,如果叔叔不好意思表達,嫂嫂也是性情中人,火一樣的激情正渴望著釋放!
三、‘你若有心,吃我這半盞殘酒。’
我 雖不再完美,但那是命運的不公,你如不嫌棄我已不再是清純兒女,請你接受我這如火真情。
這就是赤裸裸的挑逗,但被武松用一種“冷血”的理由拒絕後這種失落的心情正好被西門慶所填補。雖然是在王婆的安排下見面,但確實是潘金蓮主動勾引了西門大官人。西門慶按照王婆的示意故意把筷子跌落,撿起時捏了潘金蓮的腳以試其意,此時這位一直拘謹美少婦的表現卻令讀者大吃一驚:‘那婦人便笑將起來:大官人休要羅唣,你有心,奴亦有意,你真個要勾搭我?’
——大官人是不是要勾引奴家?如果是,還用如此演戲幹什麼?
西門慶只是填補了潘金蓮躁動的激情,殺武大郎也只是踢開一個絆腳石,但似乎談不到是報復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