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場),縣直各有關單位,省州駐瑪曲有關單位
根據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為了嚴格貫徹落實州縣《通告》要求和縣防疫辦瑪曲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瑪疫情防領辦【2020】14號關於加強全縣商鋪、餐館監管的緊急通知精神,縣市場監管組結合疫情期間我縣餐飲實際情況,制定以下指導意見,請各單位食堂、執勤點大灶食堂和餐飲單位嚴格按要求執行。
1.嚴格洗手消毒制度
從業人員在製備食物前、加工生食和熟食之後、餐前便後、接觸垃圾後等暫時離開返崗前,均要採用六步洗手法清潔手部衛生。配備洗手消毒物質,在顯著位置提醒職工就餐前洗手。
2.單位食堂和執勤點大灶食堂倡導輪流和分散就餐
有條件的食堂可採用輪流或分散的方式就餐,避免集中用餐發生交叉感染。倡導自帶餐具,分散就餐。
3.嚴格加工操作規程
做好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和加工,肉禽類食品需燒熟煮透,食品加工要燒熟、煮透,確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溫度不低於70℃。從業人員應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上崗,且及時更換口罩。
4.嚴格消毒保潔制度
確保餐飲用具清洗消毒後使用,每天對保潔設施和就餐場所進行消毒,保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空氣流通。
5.加強人員健康管理
要通過晨檢等手段做好廚房操作人員和就餐人員摸排工作,發現有來自疫區、接觸史人員以及發熱、咳嗽、無力等症狀人員立即上報並隔離。
6.嚴禁對外開放
食堂,指設於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供應內部職工、學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堂嚴禁承接宴席和對外開放。
7.嚴格管理責任
要在縣衛計、疾控部門指導下落實食堂衛生防疫各項要求。衛健、疾控部門提出禁止或暫緩供餐的單位食堂,要堅決停止供餐。
8.堅持進貨查驗制度
禁止採購、食用野生動物和不明來源的活體動物、動物源性食品,對肉及肉製品做好索證索票工作。
9.對縣城以內經市場監管局同意營業的餐館,不允許任何顧客在餐館內就餐,只允許“打包帶走”,違者將取消營業資格,並嚴肅查處.
瑪曲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工作市場監管組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