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慧明决定逮捕

正义网北京2月1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河北省晋州市委原书记陈慧明(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慧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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