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期>科左后旗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旗法院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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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科左后旗人民法院院长张国强主持召开第十次审委会,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彦秋依法列席,对提起公诉的海山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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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秋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李彦秋检察长强调,下一步,后旗检察院将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等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不断落实监督责任、转变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监督功效,在转变理念、制度落实、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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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强院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保证法律统一的正确实施,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常态化机制,有利于加强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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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委会上,李彦秋检察长全面听取案件的情况汇报后,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链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情况发表了意见,充分阐释了检察机关的观点。法院审委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

供稿|霍蓉芳

审核|张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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