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党报评论:向滥食野味说不

《郑州日报》报道版面截图▲


向滥食野味说不

郑 言

《求是》杂志日前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他强调,我们早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

据报道,中国疾控部门和专家的初步调查研究表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很可能是野生动物传染给人类,并造成人际传播引起的。贪食野味是陋习,尽管完善整治这一陋习的配套法律体系尚需时日,但此番法律强制力介入纠偏,无疑是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从立法层面,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是避免野生动物传播疾病风险的最根本的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决定,释放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强烈法治信号。

《舌尖上的中国》总顾问、美食家蔡澜曾说过:“所谓的野味,其实都没有个性,要是那么香的话,人类早就学会养畜,野味也变成家禽,不再珍贵。”

蔡澜的意思很明确:野味不是“舌尖上的美味”,更没有所谓的滋补功能。不仅如此,科学研究表明,当今人类新发传染病78%与野生动物有关或者来源于野生动物;不少野生动物宿主含有各种病毒,仅蝙蝠身上就宿生有1000多种病毒。SARS病毒、H7N9禽流感、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等新发传染病,都与野生动物有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在全面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尚需时日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以法律的铁腕打击、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正当其时。

对我们每个人而言,形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敬畏自然的饮食习惯,至关重要;不管是为了所谓的尝鲜、滋补,还是抱有猎奇、炫耀等畸形消费心理,都可休矣。

汲取教训,警钟长鸣。疫情终会过去,我们绝不能和17年前的非典一样,“好了伤疤忘了疼”。向滥食野味说不,从每一个人做起,管住自己的嘴,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自觉做到不吃野味,向所有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说“不”,在全社会养成敬畏自然、敬畏生命的健康文明的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滥食野味的陋习一定能彻底革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