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崆峒區上楊鄉早莊村村幹部違規使用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問題。
2.靈臺縣什字鎮西郊村違規評定低保對象問題。2015年12月,西郊村違規將2016年全村低保指標分配到4個社,由各社採取“拼戶掛名”“破戶施保”等方式確定低保對象,並以社為單位對“掛名戶”2016年和2017年第一、二季度低保資金重新分配給實際施保對象。該村還存在其它違紀問題。西郊村黨支部書記王俊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破戶保”問題已整改。
3.崇信縣木林鄉桃花嶺村出賣扶貧幫扶物資問題。2014年6月,幫扶單位為桃花嶺村群眾每戶發放儲糧囤1個。由於2戶群眾常年外出,無人領取,2016年5月,桃花嶺村以400元的價格將2個儲糧囤賣給其他群眾,用該筆收入購買割草機1臺用於清理村莊內的雜草。桃花嶺村黨支部書記梁榮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莊浪縣趙墩鄉孫廟村原文書孫仰祺騙取國家低保資金等問題。2007年至2014年,孫仰祺在他人名下領取低保資金25126元;2010年,以他人名義編造虛假資料,申請危房改造並領取補助資金10000元;2008年5月至2018年3月通過他人“一折統”領取各類補助5071.80元;違規在其妻名下辦理“一折統”,2011年9月至2018年3月領取資金8849.02元。2009至2014年,孫廟村向3戶群眾收取低保金共計15259.2元; 2016至2018年,將扶貧戶薯種違規平分給所有農戶和抵拉運費。以上資金中,用於村務支出29396元,孫仰祺個人使用31901元,剩餘3009.02元。孫仰祺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問題。孫仰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已追繳。
6.靜寧縣威戎鎮賈馬村違規安排使用低保資金問題。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賈馬村馬莊社原社長馬文奇侵佔樊某低保資金810元。2012年10月至2014年9月,賈馬村黨支部原書記凡繼斌與村文書馬文奇商議,為馬文奇在他人名下領取並使用低保資金12264元;凡繼斌指使馬文奇向4戶低保戶收取1800元用於村上栽樹及修路等支出。2007年7月至2014年9月,賈馬村馬岔社原社長馬根社騙取低保資金15580.89元。凡繼斌任黨支部書記期間,賈馬村低保未按規定進行評議和公示,並且存在優親厚友的問題。凡繼斌、馬文奇、馬根社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