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我兒子離婚了,樓房是我買的,全給孩子了,現在女方不讓我接近孩子,房子我想要回來,能起訴嗎?

梓宸濤濤


法律規定,

探視權針對的是父母,

但您想見孩子的心情,

是可以理解的。

問題的癥結,

是女方為啥不願意讓探視,

如果是因為當時離婚時,

沒有做到好聚好散,

那要是現在再起訴要房子,

肯定只能加重彼此的怨恨,

而且走法律也未必一定能要回來。

如果離婚時已經做到好聚好散,

就是女方單純的不讓見孩子,

那女方不讓孩子見男方以及家人,

對孩子的成長來說未必是一件好事。

但大前提是,

大人之間的恩怨,

不應該影響對孩子的愛,

男方應該跟女方坐下來,

好好談談,

明確傳達自己的意思,

並保證,

只是希望還能愛孩子,

不會對孩子說大人之間的恩怨是非,

其實父母都應該這樣。

更不能要求孩子站隊。

一切以離婚後還讓孩子更好地,

得到父母雙方的愛為前提,

讓孩子更好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