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 陵水一男子抓了2只鷹被判緩刑?這不是普通的鷹 是二級“國保”

陵水一男子抓了2只鷹,被判緩刑

這不是普通的鷹 是二級“國保”

事件:

2018年12月7日,陵水22歲小夥龐某,帶著自制的拍網捕籠到陵水提蒙鄉後頭塘村五隊野外,捕獲2只鷹。隨後,龐某將2只鷹的照片傳到網上叫賣。12月10日,龐某在陵水高鐵站路口處交易,被民警抓獲,現場查獲2只野生鳥類。

核實:

經海南省森林資源司法鑑定中心對龐某非法獵捕的兩隻野生動物種類、保護級別進行鑑定:兩隻被獵捕的野生動物為雀鷹和松雀鷹,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陵水法院認為,龐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雀鷹和松雀鷹2只,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該院判處龐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2000元。

(南國都市報記者 何慧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