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必須經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有效的特種作業證上崗;

2、現場線路架設按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要求實施總體佈設;

3、施工現場臨近高壓線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防護嚴密,達到安全要求;

4、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作業是必須按要求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一、TN-S保接零護系統

1.1保護接零的適用範圍

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三相五線制供電系統中,必須採用具有專用保護零線的TN--S接零保護系統,作為技術上的安全措施。

1.2施工用電機械設備必須進行保護接零和重複接地。

1.2.1在施工現場內,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都必須與專用保護接零連接。

1.2.2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作重複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複接地,(重複接地不得少於三處,以穩定保護零線對地零電位水平)。

1.2.3在設備比較集中的地方,如:三臺以上的攪拌機、鋼筋作業區等應做一組重複接地;車間內部宜採用環形重複接地,且接地點至少有2處;大型設備也應作重複接地。

1.2.4作防雷接地的電氣設備,必須同時作重複接地。

1.3保護零線每一重複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應不大於10W現場要複合一下“相---零迴路”的阻抗,應滿足保護裝置在事故情況下能夠可靠動作的短路電流要求。

1.4在保護接零系統中,個別設備不得采用保護接地由同一臺變壓器供電的採用保護接零的系統中,所有電氣設備都必須同零線連接起來,構成一個零線網。規程規定:“在同一供電系統中,不允許一部分設備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設備保護接地”。

1.5保護零線的要求

1.5.1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1.5.2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1.5.3保護零線必須採用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不準使用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

1.5.4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不作它用;

1.5.5重複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

1.5.6配電箱中應設兩塊端子板(工作零線N與保護零線PE),保護零線端子板與金屬電箱相連,工作零線端子板與金屬電箱絕緣。1.5.7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於工作零線的截面,同時必須滿足機械強度要求,a.架空敷設間距大於12 m時,採用絕緣銅線截面不小於10 mm2,採用絕緣鋁線截面不小於16 mm2;

b.與電氣設備相連接的保護零線應為截面不小於2.5 mm2 的絕緣多股銅線。

二、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設置與維修

2.1配電箱及開關箱2.1.1配電系統應分級設置

即: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設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

2.1.2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2.1.3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

2.1.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 m。

2.1.5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1.3 m,小於1.5 m;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大於0.6 m,小於1.5 m。

2.1.6配電箱、開關箱應防雨、防塵,裝設端正、牢固,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周圍應有足夠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防礙操作的雜物,保持通道平整暢通。

2.1.7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後面或箱門處,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並作防水彎;

2.1.8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電源導線必須採用橡皮絕緣電纜,其電源導線不得直接綁紮在金屬體及金屬腳手架上。

2.1.9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鐵板的厚度應大於1.5mm,其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2.1.10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2.1.11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

2.1.12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

2.1.13隔離開關一般可採用刀開關、刀型轉換開關和熔斷器,不能用空氣開關作隔離開關。

2.1.14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2.2漏電保護器

2.2.1總配電箱(或分配電箱)、開關箱中兩極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匹配,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如果總配電箱因條件限制沒有設置漏電保護器,則分配電箱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以實現兩極漏電保護)。

2.2.2總配電箱(第一級保護)中的漏電保護器可選用中靈敏度電報警和延時型保護器,其漏電動作電流應按幹線實測洩漏電流值的2倍選用,一般可選漏電動作電流值為300--1000mA。2.2.3分配電箱(第一級保護或作補充保護)中的漏電保護器,其漏電動作電流應按支線實測洩漏電流值的2.5倍選用,一般可選漏電動作電流值為100--200mA(不應超過30mA.S限值)。

2.2.4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設置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 mA(潮溼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採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 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 s。

2.2.5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2.2.6採用漏電保護系統時,必須嚴格區分工作零線N與保護零線PE,兩者不能混用。

2.2.7漏電保護器測試

a、第一項測試聯鎖機構的靈敏度,其測試方法為按動漏電保護器的試驗按鈕三次;帶負荷分、合開關三次,均不應有誤動作;

b、第二項測試特性參數,測試內容為:漏電動作電流、漏電不動作電流和分斷時間,其測試方法應用專用的漏電保護器測試儀進行。

2.3使用與維護

2.3.1配電箱、開關箱應標明其名稱、用途,並作出分路標記。

2.3.2配電箱、開關箱門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

2.3.3配電箱、開關箱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檢查和維修

a.堅持日常檢查和每月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及維修,作好原始記錄;b.在檢查和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作業; c.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2.3.4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照下述操作順序:

a.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b.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2.3.5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不得放置任何雜物,並應保持整潔。

2.3.6更換熔斷器的熔體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格的熔體代替。

2.3.7設備停用、施工現場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以及操作人員離崗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三、現場環境和配電線路架設

3.1與外電線路應保持的安全距離及外電防護

3.1.1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的最小垂直距離:

3.1.2起重機械(以及其它施工機械)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於2 m。

3.1.4對達不到上述3.1.1、3.1.2條中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攔、圍攔或保護網,並懸掛醒目的警告標誌牌。

3.1.5在有靜電的施工現場內,集聚在機械設備上的靜電,應採取接地洩露措施。

3.2架空線路

3.2.1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

3.2.2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3.2.3為滿足機械強度要求,絕緣鋁線截面不小於16mm2,絕緣銅線截面不小於10 mm2 ; 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的架空絕緣鋁線最小截面不小於35 mm2,絕緣銅線截面不小於16 mm2。

3.2.4架空線路導線相序排列是:

a.五線導線在同一橫擔架設時,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L1、N、L2、L3、PE(最右邊的導線為保護零線PE)。

b.動力與照明線在兩個橫擔上架設時,面向負荷從左惻起上橫擔為L1、L2、L3,下橫擔為L1(L2、L3)、N、PE。

3.2.5架空線路的檔距不得大於35m,線間距離不得小於0.3m。

3.3電纜線路

3.3.1電纜幹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並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3.3.2電纜穿越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 m高度至地下0.2 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3.3.3埋地敷設電纜的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接線盒應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並遠離易燃、易爆和易腐蝕場所。

3.3.4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牆壁或電杆設置,並用絕緣子固定,嚴禁用金屬裸線作綁線;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於2.5 m。

3.3.5橡皮電纜埋地敷設時,埋地敷設深度不小於0.6 m,並且在電纜上下鋪50 mm厚細砂,最上部覆蓋硬質保護層。

3.4室內配線

3.4.1室內配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並用瓷瓶、瓷(塑料)夾等敷設,距地面高度不得小於2.5 m。

3.4.2進戶線過牆應穿管保護,距地面不得小於2.5 m,並應採取防雨措施

3.4.3進戶線的室外端應採用絕緣子固定。四、現場照明

4.1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接零,單相迴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4.2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3 m,室內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4 m。

4.3電器、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嚴禁在床上裝設開關。

4.4照明裝置一般情況下電源電壓為220V,但在下列情況下應使用安全電壓:

4.4.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溫、導電灰塵、地下室、手持照明燈以及燈具距地面高度低於2.4 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於36V ;

4.4.2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4.4.3在特別潮溼場所和金屬容器內工作照明電壓不得大於12V;

4.4.4架設36V的電線時,應遵守220V架設規定。

4.5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