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推行“互联网+办案”新模式保障民行办案顺畅进行

本网讯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海拉尔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和院党组的工作安排,确保防控疫情和检察办案同频共振、同步进行,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防止案件超期,切实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面临当前防控疫情仍然严峻的形势,为避免交叉感染,减少人员外出、流动聚集,日前第四检察部主动作为,积极探索“零接触”办案模式,依托互联网技术,密切联系群众。第四检察部办理王某某申请监督案中,疫情防控期间王某某向民行部门提出尽快办理的要求,承办人对案件事实的仔细研判,审查支持监督申请仍缺少证据。第四检察部通过微信、电话等媒介询问当事人案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告知办案进程。经第四检察部务求节约当事人时间减少疫情的影响,通过微信取证、电话询问补充了相关证据,达到提请抗诉的条件。

通过践行疫情期间新的办案模式,真正实现防疫期间民行检察工作不断档、不歇业。截至目前,第四检察部通过电话为当事人答疑解惑5次,利用微信获取调查取证1件。第四检察部努力实现防控与办案两不误,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王谦 张延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