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環縣司法局嚴格採取“三個五”工作措施,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全縣社區矯正和刑滿釋放人員的管控工作。
一、落實“五項措施”,著力在加大社區矯正人員的管控力度上下功夫。一是立即開展“查隱患、堵漏洞”專項排查行動。對照《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甘肅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的規定,對社區矯正人員監管制度、流程、措施等進行專項排查,切實排查監管隱患,及時堵塞風險漏洞。二是認真摸清底數、掌握主動,抓好社區矯正人員“防脫管、防外出”工作。對轄區在冊管理的社區矯正人員進行了詳細摸排,對每名矯正人員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健全工作臺賬;嚴格外出管控,對所有矯正人員,疫情防控期間實行清單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檔,隨時掌握其身體狀態、行動軌跡和密切接觸人員等,對近期因特殊原因請假外出的,隨時聯繫,嚴密跟蹤;同時,實行日報告制度,社區矯正人員每日向司法所報告個人活動及身體狀況,各司法所對摸排和請假外出矯正人員身體狀態、行動軌跡等情況向縣局報告。
二、抓實“五項舉措”,著力在強化刑釋人員服務管理上下功夫。一是摸清底數、及時行動,牢牢把握管控的主動權。安排對全縣五年內刑滿釋放人員進行摸排,掌握每名刑滿釋放人員的身體狀況和行動軌跡,並健全工作臺賬。二是嚴格落實出獄所人員“必接必送”制度。對於疫情期間刑滿出獄的人員,由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家屬持函共同到監獄接回,保證出獄所人員接送無縫銜接,做到及時、安全返回並隔離。
三、靠實“五個責任”,著力在嚴肅工作紀律上下功夫。嚴格落實“五個一”責任追究制度:即對不履行工作職責,發生疫情輸入和擴散的嚴肅追究責任;對不貫徹落實“兩類人員”具體管理措施,造成監管對象脫管漏管、“進京赴鄂”的嚴肅追究責任;對瞞報漏報和弄虛作假的嚴肅追究責任;對超越管理權限、無理由批准監管對象外出的嚴肅追究責任;對不按時按要求值班,不按時上報相關工作信息、值班電話(手機)不暢通的嚴肅追究責任。同時,進一步強化壓力傳導、靠實工作責任,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具體工作措施。
至目前,通過電話、微信、社區矯正督察系統等手段,對310名社區矯正人員和近千名五年內釋放的刑滿釋放人員的身體狀態和行動軌跡進行了摸排。
(環縣司法局 楊 鋒 周 煒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