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感知觉在教学中的应用

知觉、感知觉在教学中的应用

第二节:知觉

知觉的概念:知觉是人脑对当前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属性的反映。感觉是知觉的基础

知觉的种类:选择性 整体性 理解性 恒常性

根据知觉对象不同来划分时,知觉的种类。

空间知觉

时间知觉

运动知觉

社会知觉

第一印象:它是指与陌生人初次相见时给自己留下的印象。它鲜明、深刻而牢固,会给人一种固定的看法,它影响甚至决定着今后的交往关系,在社会知觉中起着重要作用。

晕轮效应:它是指在对人的某些品质、特征形成了清晰、鲜明的印象后,掩盖了其余品质、特征的知觉。这是以偏概全,“一俊遮百丑”、“一坏百坏”。

刻板印象:这是对社会上各类人的固定看法,或是对人概括泛化的看法。刻板印象能潜在于人的意识之中,比如人们普遍认为山东人身材魁梧、正直豪爽,能吃苦耐劳,浙江人聪明伶俐,能随机应变。

近因效应:它是指最近获得的信息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和强烈的影响。

知觉的特性

知觉的整体性:我们对客体的知觉总是以自己的过去经验来补充当时获得的感觉信息,使其形成具有一定结构的整体。

知觉的理解性:所谓理解性是指根据已有的知识、经验,对感知的事物进行加工处理,并用言语把它揭示出来的特性。

知觉的选择性:人不可能在瞬间全部清楚地感知到;但可以按照某种需要和目的,主动而有意地选择少数事物(或事物的某一部分)作为知觉的对象,或无意识地被某种事物所吸引,以它作为知觉对象,对它产生鲜明、清晰的知觉映象,而把周围其余的事物当成知觉的背景,只产生比较模糊的知觉映象。

知觉的

恒常性:当距离、角度或光线的明暗在一定范围内发生了变化时,我们的直觉印象仍然不变。包括形状恒常、亮度和颜色恒常性、大小恒常。

第三节 感知觉在教学中的应用

感知规律与直观教学

(一)直观教学的基本形式

实物直观

实物直观即通过直接感知要学习的实际事物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模象直观

模象即事物的模拟性形象。所谓模象直观即通过对事物的模象的直接感知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言语直观

是在形象化的语言作用下,通过学生对语言的物质形式(语音、字形)的感知及对语义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直观形式。

(二)遵循感知规律,促进直观教学

根据学习任务的性质,灵活运用各种直观方式

运用知觉的组织原则,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

①强度律

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刺激物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被我们清晰地感知。

常考例子,教师在讲课时,声音要洪亮,语速要适中,板书要清晰,要让全班同学听得懂、看得见。

②差异律

当知觉的对象与背景在颜色、形态、声音等方面有较大差别时,知觉的对象容易被感知

③活动律

我们知道,在静止的背景上,活动的对象容易被感知,也容易吸引人的注意力。

④组合律

在时间上彼此接近、在空间上彼此接近或相似的刺激物容易被知觉为一个整体。

教会学生观察方法,养成良好的观察习惯

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

观察力的培养

概念:观察是知觉的特殊形式。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比较持久的知觉,是一种积极的思维过程,是一种“思维的知觉”。

观察能力高低的标准

(1)客观性

(2)全面性

(3)准确性

(4)敏捷性

(5)创造性

如何培养学生观察力(口诀:母鸡指路很骄傲)

(1)引导学生明确观察的目的与任务,是良好观察的重要条件。

(2)充分的准备、周密的计划、提出观察的具体方法,是引导学生完成观察的重要条件。

(3)加强个别指导、有针对性培养。

(4)引导学生学会记录整理观察结果。

(5)引导学生开展讨论、交流并汇报观察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