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六部门多举措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3月10日下午,宿州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结合“四送一服”机制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及政策支持等有关情况。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市发改委健全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对口联系包保制度,强化政策扶持,全方位保障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全市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截至3月9日,全市亿元以上重点续建项目复工289个,复工率96%;亿元以上新开工重点项目开工44个,开工率31.2%;全市省级开发区复工企业364家,复工率99.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复工170家,复工率86.3%。

市经信局在抓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的同时,强化政策保障,深化金融支持,细化政策落地,全力推动工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积极应对疫情对工业运行的冲击和影响,稳定工业经济基本面。截至3月9日,全市983户规上工业企业复工977户,复工率99.4%,高于全省0.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6位。砀山县、灵璧县、泗县、宿马产业园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100%,埇桥区复工率99.7%、萧县复工率97.1%、市鞋城复工率96.6%。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普遍遇到的资金短缺难题,市金融监管局组织全市金融机构全力参与企业复工复产,及时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加大企业融资力度,优化金融服务,为我市企业纾困解难。截至目前,全市18家金融机构与1973家企业进行融资对接,需求资金76.95亿元,已为595家企业落实金额51.38亿元。充分利用再贷款政策,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10.53亿元,引导金融机构为62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发放专项再贷款2.43亿元。全市新增贷款142.68亿元,其中为58家企业提供4.32亿元展期贷款,为57家企业提供3.19亿元无还本续贷,为64家企业提供920万元优惠利息,为113家企业减免246.2万元担保费。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扩大就业、服务企业用工、帮扶重点群体就业等工作,市人社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复工复产专班,及时对接长三角等地的省市人社部门,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返乡人员就业意愿,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组织开展“点对点”劳务输出,确保务工人员实现“出家门进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的安全直达运输。截至3月9日,共对接联系47个外地人社部门,配合组织复工专列1批次,专车624批次,输送外出务工人员59万多人。组织开展网络招聘会,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和我市各级人社部门网站,集中发布企业招工信息,真正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办,不见面”的方式,为3200家企业发布线上10.07万个岗位招聘信息。落实就业奖补政策,及时返还失业保险费,为春节期间恢复生产的2家省定点企业,招录员工30人,发放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奖励补贴126.88万元。目前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共审核1030家企业申请的失业费返还资金979.29万元,已返还861家企业失业保险费256万元;新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40笔1857.3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深化服务理念,打出“组合拳”,集成“套餐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与疫情防控“两不误”“两促进”。在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服务方面,一是畅通咨询服务,建立专员专班联系服务机制,线上线下同步公布咨询服务渠道,全面掌握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研判会商,采取针对性的务实举措,着力协调解决,目前已受理各类服务32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130余件。二是科学分类服务,按照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原则,有序恢复开放发改、住建、生态、交通等14个第一批政务服务部门窗口和公共资源交易。2月24日以来,市政务服务中心总办件量1.3万件,日均办件量达到1181件。在保障企业群众办事方面,一是网办服务提速,公布全程网办事项清单283项,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整合企业开办各业务环节,搭建覆盖全市的企业开办网上服务大厅,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已为102家新开办企业提供公章刻制免单、寄递服务免费,累计减免费用达3万余元。二是线下服务提效,开辟专项“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企业复产复工等急需申办的行政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明确办理路径,做到“重大事项专班办”“事不隔日延时办”,及时高效办理各类急办事项82件。

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市税务局坚决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措施,在全市纳税人、缴费人中确定576户重点企业享受政策优惠,行业范围覆盖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供给企业、公益捐赠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积极调整申报、缴税等税收征收管理措施,适当延长申报纳税期限,截止到2月28日下午4时,共受理并核准企业延期申报237户次。对当月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可以延期缴纳税款3个月,目前已受理延期缴纳税款193户次,涉及税款约1.67亿元。切实保证发票供应,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2月10日至3月9日,共按需为6097户纳税人发放发票108万份。受理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申请757户次。同时,大力优化纳税缴费服务措施,进一步推广电子税务局、缴费客户端等网上申报缴纳系统的相关功能,让企业免填单、非接触就能高效便捷地享受政策。(付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