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肤色之见,胜于雄辩

正值寒假,遇上疫情被迫禁足,想找本书看,碰巧看到界面新闻推送的《过去125年,纽约公共图书馆被借的最多的十本书》,其中《杀死一只知更鸟》(以下简称《杀死》)排名第五,就有想看它的准备。

界面新闻推送书单


就在同一天,追的美剧《良医》中的主角也碰巧给患癌症的病人读这本书,两次安利之后,kindle一定要准备起来了。

美剧《良医》中男主正在为患癌症的病人读《杀死一只知更鸟》

作者哈珀·李以一部《杀死》在1960年荣获普利策奖,又于2007年获得美国总统自由勋章。《杀死》在出版后一年,被译为10种语言,如今已被译为40多种语言,卖出三千万本,可见其深远影响。


本书所关注的问题是美国黑人与白人间的不平等,主要人物是阿提克斯和他的儿子杰姆女儿斯格特,本书以斯格特的视角撰写,贯穿本书主线的是阿提克斯身为一名白人律师要为一名黑人汤姆·鲁宾孙辩护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梅岗镇,在这里的大部分白人对于黑人是极度歧视的,黑人汤姆被一名白人女性梅耶拉控诉强奸,阿提克斯被法院任命为汤姆的辩护律师,由于为黑人辩护,几乎整个梅岗镇都在鄙视阿提克斯,斯格特在学校和镇上不断听到人们说他的父亲不该为黑人辩护,给黑人辩护一定会失败的,于是在回到家中问父亲为什么要为黑人辩护,阿提克斯说“我们不能因为一百年前失败过就不再争取胜利了”,在众人都不接受甚至鄙视黑人时,阿提克斯作为一名律师,他坚守了自己的责任,为真理辩护。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法庭,在开庭这天梅岗镇几乎所有的人都去往法庭,在法庭上阿提克斯指出梅耶拉指控中的种种漏洞,最后的事实已经呈现在人们面前就是梅耶拉想要诱惑黑人汤姆,却被自己的父亲发现,她违反了当时社会的准则,于是她就不得不抹去自己违反规则的证据,便诬告汤姆强奸,强奸罪如果判处成功,便是死刑。

阿提克斯在法庭上讽刺起诉方“所有的起诉一方的证人在汤姆先生面前,在这个法庭面前,都表现出一种无耻的自信,自信他们的证词不会被怀疑,自信诸位先生会附和他们的假设——一个邪恶的假设:所有的黑人都说谎,所有的黑人都道德败坏,所有的黑人在女人面前都不规矩,这是一个由联想到黑人智力而建立的假设,这个假设本身就是黑暗的像汤姆的皮肤一样黑的大谎言,我们都知道这个道理:有的黑人说谎,有的黑人道德败坏,有的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规矩,但是,这个道理可以应用于整个人类,而不仅仅限于某一特定的人种。”

阿提克斯在法庭呼吁无论什么人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个国度里,在一个方面,所有人都生而平等。由一个人类机构能够使一个穷鬼与洛克菲勒平等,一个笨蛋与爱因斯坦平等,一个愚昧无知的人与任何一个大学校长平等。这个人类机构是什么?先生们,他就是法庭。”

可是面对铁一般的证据,无论阿提克斯如何疾呼,法庭依然没能释放汤姆,仅仅因为一名白人女性的一段漏洞百出的控诉。读到这里我感受到了巨大的无力感,当法律这最后的给人们保障的安全网也不能再给与人们正义,那么人们便不再对法律寄予希望,不再信任这个社会,不再会利用正常的途径来获得应得的自由。

阿提克斯提出了第二次诉讼,但是他依然不能够肯定,是否能够与整个社会抗争,汤姆在收押后不久便因为逃狱而被击毙,想来也是不再对人生抱有希望。

我本以为在阿提克斯的辩护下,汤姆能够幸免于难,但是汤姆就如同一只知更鸟一样,被毫无意义的残杀,虽然他经历了法庭的公开审讯,虽然他由阿提克斯努力的辩护,虽然他的罪名由十二人陪审团判定,但是在人们的秘密法庭中,汤姆在梅耶拉张嘴呼喊那一刻便注定了要被处死。白人对于黑人的偏见,容不得阿提克斯有半句的辩驳。

本书写于1960年,距今已有60年了,但是当今的美国,肤色问题依然存在。虽然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仍在耳边环绕,虽然黑人奥巴马已然当选上一届总统,但是白人与黑人之间的隔阂依然没有消除,白人警察误杀黑人的案例依然频频上演,不知肤色间的鸿沟需要多少汤姆的生命才能填满。


经典语录:

1.总认为男子手里有支枪才是勇敢。真正的勇敢是,在行动前就知道要失败,但还是要行动,不管怎样,要进行到底。

2.作为一名白人,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他是什么人,无论他多么富有,无论他出身多么高贵,只要他欺骗黑人,他就是个败类。

3.大多数人公认的准则是应当遵守的,但如果这样做违背了一个人的良心,就不应当遵守。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不遵守。